
时英,1975年3月生,汉族,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二级律师,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
现任山东省律师协会资产与财务委员会副主任、省律协公司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济南市律协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妇联律师专家团成员;曾担任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中国证监会授予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
曾连续三年获得市级“人民满意的律师”称号和“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在第四届“泉城十佳(优秀)青年律师评选”中,被评为“泉城十佳青年律师”;2010年度被授予“济南市优秀律师”称号。2013年2月,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时英律师自1999年从事律师职业,在十余年的律师执业过程中,代理过大量的刑事、民商事等诉讼案件,其中有无罪辩护的成功案例,有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民商事案件取得胜诉的判决结果。在承办案件的同时,时英律师还注重法律理论的研究,其已有论文《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浅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分析》等多篇文章在国家及省级刊物上发表。
曾参与过《齐鲁晚报》消费者维权版的义务法律服务工作;曾作为省直所代表队的参赛队员参加了山东省首届律师辩论大赛,并取得良好成绩。
近年来,时英律师根据其自身专业情况及法律服务领域的需要,主要从事企业改制、资产重组、并购、公司证券实务等方面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