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律师优秀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律师执业机构:
根据省律师协会工作要点安排,将开展2017年全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紧紧围绕当前供给侧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律师业转型升级、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律师事业传承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等主题,主要包括服务法治中国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律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律师事务所管理)、队伍建设(包括文化建设、诚信建设、青年律师培养、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律师党建、参政议政、社会公益等)、新常态下律师法律服务创新、各项业务前瞻性研究及执业技能等。
二、论文撰写
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应积极参与,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在选题的基础上认真搜集有关资料,独立开展研究,做到观点正确,逻辑清晰,论证充分,语言简洁流畅。
三、论文征集
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撰写论文后,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并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律师业发展及律师业务四个类别。业务类应注明刑事、民事、知识产权、公司、房地产、金融证券、行政、海事海商、涉外、投融资与改制、网络与电子商务、综合等。
市律协对收到的论文就格式和原创性进行初步筛选,择优报送省律协。
四、有关要求
1.报送论文的目录要标明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类别、论文题目、作者、单位、手机号码等。报送的论文和目录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市律协会员部邮箱,邮件标题注明“2017年全省律师优秀论文报送”,论文word电子版文件名为“论文题目—作者-单位”。
2.论文打印一律用A4纸。每篇论文封面内容包括:所在市名称、论文类别及编号(在页面右上角)、题目、所在单位名称、作者姓名(正文内不得出现作者单位、姓名)、手机号码、执业证号。首页内容为:论文题目(用2号宋体)、内容摘要和主题词(用3号楷体)、正文(用3号字仿宋体),文中如有二、三级小标题分别用3号黑体和楷体。论文中的直接引文一律加引号,引用法律的编、章、节、条的序号一律用中文表述,注释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注释一律用4号楷体,按顺序编号,放于文章最后。有参考文献的按注释格式放于注释后面。论文原则上应控制在3000—5000字,并在论文末尾括号注明。
3.严禁抄袭。经技术检测重复率达30%以上的论文,核实后认定为抄袭的,省律师协会将在网站上公布所在市律师协会、作者单位、姓名、论文题目及抄袭内容,取消优秀论文评选资格。
以各执业机构为单位进行报送,报送时间截止到6月30日,只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任媛媛
联系电话:0531-87028610
电子邮箱:jnlxsxb@126.com
地 址:济南市槐荫区刘长山路24号
附件:1.报送论文目录表
2.论文封面样例
3.论文式样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