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31)82316129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誉实新闻
誉实记事
图片新闻
律师生活
媒体报道
我所召开2016半年工作总结暨发展会议
我所助推两家基金公司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联系方式
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
(0531)82316129
yslawfirm@163.com
honorlawfirm@163.com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东路666号金智源A1座5楼
誉实新闻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誉实新闻 >

银行“泄密门”如何才能关闭?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2-08-27 11:03  打印此页  关闭

江苏银行“泄密门”,对客户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有关专家认为:银行之所以明知故犯,和违法违规的代价太小、成本太低有着莫大的关系

  排队苦等上市的江苏银行陷入了“泄密门”。日前,有媒体曝出,江苏银行将3.2万余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出售给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公司,因此被央行上海分行发文责令整改。银行信用问题又一次成为关注焦点。

  “个人信息”被泄露,其实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比如,在办理购房、购车、住院等手续之后,人们经常会收到各类广告电话或短信。显然,这些“个人信息”是被泄露了。如今,连具有更高机密性的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也成了受灾区。这无疑引起了人们的恐慌和担心。

  个人信用记录,向来都有公民“第二身份证”的说法,一旦被泄露,会给当事人在金融信贷领域带来损失,等于让自己的信用情况处在了“裸奔”状态,其负面影响不言而喻。

  虽然江苏银行和宜信方面各执一词,江苏银行更是直接否定了其违规行为,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知情的客户才是最“受伤”的。

  同时,“泄密门”也给银行自身带来了伤害。作为对客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银行,此举对银行信誉和客户对银行信心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无怪乎不少网友感叹:“最应该有信用的却成了最没信用的。”“银行是卖信用的,如果没有信用了。那它是什么?”

  由于银行经营的是信用,一旦违规泄漏信息,导致客户对银行产生信用危机,这样的银行可能会遭到客户抛弃,银行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将因此受到严重影响。

  实际上,严重的客户信息泄漏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去年12月,有网友爆料称,国内多家银行的用户数据已经泄露。根据该网友提供的部分信息截图显示,泄露数据的银行包括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等,数据包含了用户的姓名、卡号、密码等敏感信息。但上述三家银行均予以否认。

  今年央视“3·15”晚会,曾曝光几家银行的网银失窃案,由于银行内部员工泄露出售客户信息,导致客户重大损失。这些银行“内鬼”向犯罪分子出售的信息除了个人信用报告外,还包括客户的银行卡账号、余额等账户信息。

  据银行知情人士透露,银行普通的客户经理就可以接触到客户个人信用信息,每家支行都有单独的接口接入央行,因此查起来并不困难。

  而据调查,类似出售客户个人信息的事件并不在少数,一方面是银行缺乏对员工的道德约束;另一方面则是银行基于盈利的考虑,多半以信息交换等方式力促推广自己的产品。

  例如,一些中小银行与保险公司纷纷开展电话推销保险业务合作。然而,由于中小银行本身后台电话客服能力有限,而采用了委托第三方客服中心支援销售方式,这种营销模式却暗藏个人信息外泄的巨大漏洞。

  银保电话保险推销已成为不少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新增长点。然而在此过程中,这些后台支援中心却可出售银行客户资料牟利,一些存款100万元以上大客户信用资料可以卖到10元一份,有时候这些机构出售大客户资料达上千份。

  有业内人士坦言:银行客户的资料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基金公司可以查,信托公司可以查,小额贷款公司与融资担保公司也可以查。

   总的说来,一些银行或者出于成本的考虑,对客户信息疏于管理;或者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违规泄漏客户信息;或者信息保密意识薄弱,管理制度漏洞较多……有市场人士评论认为,银行出现客户信息泄露在于其行业垄断,员工道德约束不够,导致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由信贷引发的案件层出不穷,归根结底还是银行内控能力不足,涉事银行要承担管理上的责任。

  江苏银行“泄密门”被曝出后,不少网友质疑处罚太轻:“为何不重判?如此自查自省有什么用?”有关专家也认为:银行之所以明知故犯,和违法违规的代价太小、成本太低有着莫大的关系。

  依据有关规定,银行和其他机构违反规定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或将查询记录用于规定范围之外的其他目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首次增设了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犯罪的条款:“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然而,刑法修正案已实施三年多,金融、电信、教育和医疗等单位和部门信息泄露事件不时被媒体披露,被刑法追究的却很少。

  据法律界人士介绍,主要是因为此类行为较为普遍,而且这类犯罪行为中,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往往具有一定的公权力,导致刑法的相应条款处于“长期休眠”状态。另一方面,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往往涉及面非常大,但遗憾的是,即便社会公众普遍反映感受到公民个人信息被侵害,在受害人因接到骚扰电话报警时,警方也往往不愿立案,其原因是司法机关的立案追诉标准迟迟未能出台。此外,目前司法界对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维权的问题还面临“取证难题”。

  银监会在今年年中工作会议中再次强调了对银行类案件的防控工作,银监会新近也成立了信息科技监管部。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专项排查。

  在当下网络技术日渐发达的态势下,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早已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但愿银行“泄密门”能被尽快和永久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