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方面均未能达成一致,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中国经营网综合报道】安徽合肥花季少女周岩被同学陶某某毁容一案备受社会关注。昨日,该案件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开庭审理。
据京华时报(微博)报道,由于涉及该案的两名当事人均属未成年,法院未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方面均未能达成一致,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争论: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据广州日报报道,由于双方争议很多,法院里双方辩论激烈,主要围绕着案件的细节,打火机油的量,成为争论的焦点。
李律师说,在法庭上,关于陶某某是否积极参与救治,主动归案的问题以及伤残鉴定等问题都存在很大的争议。
据介绍,周岩的伤残鉴定结果,目前合肥公安机关的结论是一个5级,一个8级,而周岩在北京第三方鉴定的结论是两个5级,一个8级,两个9级。陶家的代理方认为,周岩不应去北京治疗,应在安徽治疗,他们对于票据的合法和合理性以及在北京的鉴定是单方委托,都不认可。
李律师说,“我们已经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法院同意鉴定的话,还会有第二次开庭。”
据了解,公诉机关对于陶某某的认定是故意伤害罪,周岩的代理律师认为应当构成故意杀人罪,陶某的代理方认为故意轻伤,过失重伤。他到底是构成伤害还是杀人,什么罪名对他的定性更准确,成为争论的焦点。
陶某某供述,打火机不是故意按的,是自己不小心。但李律师认为,陶某某是有预谋地把家里的两瓶打火机油放到一个瓶子里,周岩颈部和双手的伤情构成重伤,全身的烧伤构成五级伤残。法律规定六级以上即属于严重残疾,周的伤残构成严重残疾,《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民事赔偿未达一致
据中新网消息,当日,被告人陶某某向受害人周某道歉,但周家人认为陶某某的道歉“已经晚了”,表示不接受。周某的代理律师王亚林介绍,庭审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各方面都未能达成一致,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方面均未能达成一致,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另据人民网消息,据记者了解,目前北京的一家整形医院专门组建了医疗专家小组,将为周岩进行手术以及后续的整容整形等一系列康复性治疗。院方表示,治疗有一定难度,恢复皮肤功能和皮肤外形,还需制定周密的计划。周岩的母亲李聪也介绍,周岩已于4月10日进行了背部扩张器手术,但还将面临长期的治疗过程,在无数好心人的帮助下,目前周岩已经收到各类捐款逾83万元。
受害者多次因疼离庭
据广州日报报道,法庭审理从早上9点钟开始,历时9个多小时,对于刚刚进行手术不久的周岩来说的确很辛苦,周家的人说由于术后周岩还没有拆线,周岩的身体状况现在不是很好,也不能久坐,在审理过程中她由于多次身体疼痛难忍离开了审判庭。
伤情鉴定
据中国广播网消息,据周岩代理律师李智贤介绍,周岩的伤残鉴定有了新的结果。
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对周岩的颈部和左耳进行了鉴定,3月1日鉴定结果为重伤;3月27日,公安、检察院以及法院到北京为周岩进行了补充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此次伤情补充鉴定的部位主要是颈部和双手,4月10日公布的鉴定结论为重伤,伤残程度为五级。
新闻回放
不该发生的惨案
据新华社报道,这起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发生在去年9月,起因是男生陶某某求爱不成,从而采取了极端报复行为,竟然泼打火机油点火将少女周岩烧至毁容。公安机关称,嫌疑人已被羁押,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周岩的小姨介绍,嫌疑人陶某某与周岩曾就读于同一所中学,一直追求周岩。为了躲避陶某某的纠缠,家长曾让周岩休学一年,之后将其转学。事发当天正是周岩从学校回家的日子,“当时我在厨房做饭,只听到一声惨叫,冲进房间一看,孩子已经满身是火。当时陶某某想打车走,被我抓住。”周岩小姨说。
此事经网络曝光后,嫌疑人的父亲陶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也不想看到这样的悲剧,周岩毁了,陶某某也毁了--作为家长,我们也只能为这样的恶果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