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31)82316129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法规快递
山东高法
公司证券
金融保险
知识产权
综合民商
投资并购
刑事行政
房地产法
律师管理
联系方式
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
(0531)82316129
yslawfirm@163.com
honorlawfirm@163.com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东路666号金智源A1座5楼
法规快递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法规快递 >

醉驾致人死伤即使赔偿也可判死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0-01-06 10:43  打印此页  关闭

    赔偿后也可判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副庭长韩维中等日前在联合发表《醉酒驾车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文章指出,醉驾肇事也不排除被判处死刑的可能。

  成都孙伟铭醉驾肇事4死1伤,从一审死刑到二审改判无期;佛山黎景全醉驾撞死两人,两次被判死刑后改判无期;南京张明宝醉驾肇事5死4伤,上个月23日一审被判无期……这三起备受国人关注的恶性醉酒驾车肇事案,让社会普遍观点认为,醉驾肇事者积极赔偿后都能取得免死牌。

  对此,高贵君、韩维中指出,对于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的,醉驾肇事也不排除被判处死刑的可能。如醉驾肇事后不顾拦阻或抗拒检查、抓捕的。还有醉驾人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并不影响追究刑事责任,罪行极其严重,即使赔偿了也可以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