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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律师协会2009-2011年行业发展纲要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3-12 09:11  打印此页  关闭

2008年12月,全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律协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管理,进一步明确本届律协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五届律协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并报律协党委、市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律协三年发展纲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和上级律协对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服务功能,推进行业管理,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面提升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和竞争力,努力开创律师行业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不断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律师协会的服务和保障水平。大力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建设,树立一批政治过硬、基础扎实、管理规范的品牌化强所,三年内全市律师总人数达到2000人,培育发展百人大所1-2个,50人左右规模所3-5个,具有一定影响的相对专业化强所20个左右,全市律师业务量每年增长10%,非诉讼法律事务达到40%以上,发挥好济南律师在全省律师行业的典范带动作用。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下的律师职责使命,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着和捍卫者。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律师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建工作,确保行业发展方向
1、认真总结律师党建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行业建设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在法律服务中遵纪守法、争先创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实现全行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基础上,建立行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党对行业的领导,确保行业正确发展方向。
2、大力加强党员律师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让那些业务精、党性强、作风好、熟悉党务工作、群众公认的党员律师担任党支部书记。做好在律师队伍中发展新党员工作,搞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等工作,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律师吸收到党内来,不断提高律师党员的比重,扩大党在律师队伍中的影响力。
3、健全完善“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学习、思想汇报、责任追究等党建工作制度。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中央领导的有关要求,不断探索和研究律师队伍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立起体现时代要求和律师工作特点的律师党建工作新机制。积极探索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与合伙人会议的联系机制,使二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通过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4、在律师队伍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诚信为民,增强社会责任感,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进一步增强律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服务和保障和谐社会建设,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行业内形成良好的风气和执业精神。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拓展法律服务。
5、协会要坚持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始终把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任务,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律师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律师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6、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扩大内需、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重大投资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在城市要积极拓展产业优化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在农村要积极拓展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村改革、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服务领域,切实为扩大内需、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7、进一步改进法律服务方式,围绕保民生、保增长,及时调整服务方式,紧跟大局,搞好服务。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中当好法律参谋;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企业应对金融危机、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注重发挥律师集团、律师联盟等规模化团队的优势,提供综合性、跨区域、高层次的法律服务,不断扩大法律服务的覆盖面。
8、坚持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结合律师业务积极探索矛盾纠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坚持重大敏感性案件、群体性事件代理工作的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律师代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围绕律师业务的开展,积极做好涉法案件的疏导化解及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要主动调解因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纠纷,广泛参与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环境污染、医患医疗、物业管理和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利用律师的执业便利,全力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夯实行业管理基础
9、明确律师协会的职能定位,大力加强协会组织机构和体系建设,逐步建成组织体系完整、职能定位清晰、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地位、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调整充实其人员力量,做到工作有计划、有落实,确保其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继续坚持会长轮流值班、理事轮流接待投诉和信访法律服务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水平。
10、针对当前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行规体系建设,通过制定业务规范指引、法律格式文书、行业服务标准、惩戒规则和其他行业规定,严格规范律师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搞好调查研究,强化律师业务的软、硬件建设,统一编印律师工作业务指引及格式合同文本,实现业内资源共享。
11、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加强工作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高效、务实、精干”为原则,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为目标,大力加强协会秘书处的队伍建设、工作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筹划协会办公场所建设,使协会成为广大律师信赖、拥护、支持的“律师之家”,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障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律协秘书处与律师管理处的信息共享、工作会商协调的工作机制,提高律师管理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律师队伍综合素质
12、按照“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健全完善律师业务培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及方式、方法,争取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市范围的大型律师业务培训,严格组织考勤及效果考核,继续实行“培训卡”制度,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三次以上的,不能参加当年的行业评先创优活动,确保业务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注重发挥专门、专业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尤其是对行业战略发展的研究和探讨,制定课题规划,有计划、分体系地研究解决具体业务问题,充分发挥其在律师业务培训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13、加强对青年律师的培训。通过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载体,充实培训内容,采用网络教育、理论研讨、专家讲座、业务交流、考察深造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新法律法规及年轻律师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大批年青律师尽快成长,帮助青年律师由业务资源匮乏到充实的转变,业务能力由弱到强的提升,业务收入由低到高的跨越,真正实现业内和谐。通过教育培训,促进律师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充实,提高律师队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出更多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本领,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14、大力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促进依法、诚信执业。不断完善自律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依章办事,遵守办案程序,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5、探索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对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进行品行审查,防止品行上有污点记录的人进入律师队伍,从源头上把好关。完善律师执业实习制度,加强对实习人员的管理、指导、培训、考核和评价,坚持和完善实习律师岗前三级培训制度,确保培训工作不走过场。对律师事务所实行青年律师辅导制度,指派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职业道德良好、执业技能熟练的律师承担辅导任务。同时推行新律师执业宣誓制度,增强律师的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加强监督惩戒工作,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16、健全律师执业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建立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监督、律师协会行业监督、当事人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提高行业管理效能。进一步规范律师流动秩序,加强对律师流动的管理、监督和引导,保障律师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律师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17、强化协会对违法违纪律师的惩戒职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律师投诉受理、立案、调查、处分、执行和复查等工作程序,及时充实和加强律协惩戒委员会的工作力量,通过强有力惩戒工作,在业内形成依法执业光荣、违法违纪可耻的浓厚氛围,促进行业自律管理。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和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加大惩戒工作力度,一经查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以加大律师失信成本,维护律师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保障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
18、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制度体系,加强诚信档案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优化行业评价机制,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当事人对律师行业的评价公开化、透明化,对受到行业处分、行政处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济南律师网和济南律师杂志上警示、曝光。
(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维护律师合法权益
19、向党委、政府领导和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律师工作形成制度化,加强政法部门同律师行业的联系,争取党政领导对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良性互动,积极反映律师的意见和呼声,制定出台有利于律师执业环境的政策;积极推动立法部门将有关律师执业保障等内容上升为法律规定,从制度上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继续加大律师维权工作力度,形成维权网络,推动律师维权工作的开展。
20、对法律服务市场、律师执业权利、收费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出台有事实、有依据、有说服力的调研报告,切实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三难”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正常执业的权利;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执业环境;健全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及健康查体制度,解除律师执业后顾之忧。
21、大力培育律师文化。将文化建设的理念引入律师行业,对律师从价值取向、职业操守、行为方式和生活信念等方面,对律师事务所从工作理念、专业品牌、团队精神、协作意识等方面,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认知感、社会责任感,规范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培养律师正确的执业观念、高尚的职业修养和良好的职业形象,为律师队伍健康发展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七)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升行业竞争力。
22、加强与兄弟律师协会的交流和沟通,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市律师行业管理的成功经验,不断推动我市律师行业管理和发展。继续拓展与境内外律师协会组织的联谊活动,鼓励和支持律师参加境外考察、境外培训工作,引导律师开拓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提高我市律师业的竞争力。
23、推进律师参政议政工作,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协和政府机构推荐律师,鼓励和支持律师参政议政。及时收集、反馈律师界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律师界参与立法、监督执法、参与社会管理等活动,扩大律师界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影响力。
(八)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扩大行业影响力。
24、倡导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涉法信访、救灾助学及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活动,发挥律师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作用;完善律师希望小学建设,引导律师通过捐资助学、向贫困地区捐款赠物等方式,积极回报社会,不断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力。
25、加大律师宣传工作力度,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建立良好关系,加强对律师制度、作用和业绩的集中宣传,树立我市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办好济南律师杂志和济南律师网站,充分发挥其桥梁沟通作用,向社会各界提供律师信息平台;积极举办律师辩论赛、联欢会和文体活动,丰富律师的业余生活,展示律师的良好风貌。
26、根据律师行业特点,健全完善评先创优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形成有利于律师事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全国、全省及市级“双优”及十佳(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将评选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律师事务所大张旗鼓地表彰,强化正面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的认知,树立我市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