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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为契机,加快中小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6-15 10:28  打印此页  关闭

【学科分类】证券法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近年来,中国证券行业合规化进程伴随着频繁的事件发生和券商的更迭,终于走上了全面的合规之路。2009年6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施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转入常规监管期两年的中国券业又迎来了“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的分类监管。“持续合规”的纳入,标志着我国券商分类监管又进一步。这对于券商来说,历史已近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然而利益价值多元且寻求合规的业内中,证券公司的合规建设能否立足于本土资源而又有效地回应其他券商的种种经验与教训?这是各个证券以全行业为视界所首先要思考的问题。
 
  一方面,证券行业从来没有一种整齐划一的合规模式,各家券商地域性知识和经验的差异性构成了合规资源的多样性。也即不同券商证券具有不同的历史和丰富的现实资源,因此,我们有充足的理由首先立足于本身,既要对公司的传统怀着真切的关怀,又要对公司的现实和未来满怀真诚的信任。
 
  但是另一方面,域内券商合规的多样性是以某种一致性的共识为表现的,否则就失去了借鉴交往的意义。由于初始条件的不同,各家券商自身智识的局限性和客观环境的复杂性等因素决定了合规进程必然是一个长期的、不断试错的过程。西方国家的合规建设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在此期间,域内的大中型券商许多合规理念和合规模式经历的试错和检验,能够保留下来的是具有可资借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他们所经历试错与检验,可以作为我们的前车之鉴。同时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步伐日益加快,整个业内已经到了几乎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境地,任券商再也不能固执于自身的理念,盲目地摸索前行。我们确信,只有用业内创造的全部有益知识财富来丰富我们的头脑,才能够使券商走上正规化的合规发展之路。因此,以《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为契机,加快中小券商以合规为主线的行为规范体系化建设,对于中小券商的可持续长远发展具有基础性的价值作用。
 
  一、建立以合规为主线的行为规范体系界定
 
  首先说明,以合规为主线的行为规范体系不可能构成象数学,或者其他可精确计算的经济指标那样严格的“公理式”体系。质言之,合规体系不能由其公理或数据导出,其本身不能构成一个封闭完结的概念群。
 
  因为“公理式”体系在合规行为规范体系建设中绝不可行,但我们并不因此以为可以放弃体系思想。只要存在真正的合规秩序,即使是“由个案到个案”,由个别规定到这样摸索出来的行为规范,它依然是以其整体足以构成一个体系的--内含的原则而发展出来的。当然这种行为规范体系应是不断地由合规秩序整体、其内含的意义脉络出发,承继发展,借此显示出作为一种意义脉络的合规行为规范体系。
 
  二、建立以合规为主线的行为规范体系内容
 
  以合规为主线的行为规范体系其作用是对公司、部门、员工的行为可能造成影响进行评价及修正。根据其作用的具体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指引与评价作用。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公司、部门、员工提供某种行为模式,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指引其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评价作用表现在:对公司、部门、员工的行为是否合规或违规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
 
  上述评价作用同其指引作用是分不开的,指引作用可以视为合规的一种自律作,评价作用可以视为合规的一种律他作用。通过构建合规审查体系可以达到指引、评价并在有可选择的途径下,提供合规的解决方案,避免不必要的违规,从而实现不必违的效果。
 
  2、预测作用。行为规范体系预测作用表现在:公司、部门、员工可以根据行为规范的规定可事先估计到其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为此需要构建制度约束体系 ,通过审查、检视,使公司制度内容符合监管规定,从而才能对公司、部门、员工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3、强制作用。行为规范体系强制作用表现在:公司为保障公司、部门、员工合规得以充分实现,既要符合外部监管要求,又要依照公司内部制度规定行为,问责处罚体系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其他体系的保证。如果没有问责处罚体系,合规审查的指引作用就会降低,评价作用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制度约束体系作用就会产生疑问,合规文化体系作用的实效就会受到影响。
 
  4、教育作用。行为规范的教育作用表现在:通过合规文化体系,普及合规文化,宣导合规理念,树立主动合规意识,而这种体系的建立对公司、部门、员工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即把合规的理念、意识和价值灌输给公司、部门、员工,使其在内心中确立合规的信念,从而达到使行为的外在规范内在化,形成尊重和遵守的习惯。与此同时运用问责处罚体系通过对违规行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规者本人在内的公司、部门、员工均起到警示和警戒的作用。
 
  上述作用相辅相成,构成了以“规”为圆心的“360度”行为规范体系:包括:(1)合规文化体系;(2)合规审查体系;(3)制度约束体系;(4)问责处罚体系(见图一)
 
  以合规为主线的行为规范体系图谱


  三、建立以合规为主线的行为规范体系职能
 
  (一)合规文化体系
 
  1、证券公司合规文化体系建设是证券公司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案件、降低经营风险的根本手段,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需要。对于证券公司而言,合规文化体系建设需要达到以下三层目标:1、证券公司由上至下应当尊重规则,积极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的内部规章制度、行为准则,并且使各项制度之间能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成为一个协调、完整、有力的体系。 2、证券公司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所有成员的行为都要主动自觉依章合规,确保自身行为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度流程等相一致。员工要在每一件事情、每一个环节、每时每刻按照自己的职责要求、岗位规范和工作流程来执行,绝不放纵违规。3、合规操作、合规经营在公司应形成一种风气、一种习惯,成为公司企业文化重要部分。合规意识应贯穿于每位员工的思想之中,形成牢固的经营理念、坚定的精神信仰、无形的鞭策力量,使整个公司形成强烈的合规操作和合规管理理念,形成一种合规经营光荣、违规操作可耻的浓厚的合规工作氛围。
 
  为达致以上三大目标,证券公司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合规理念与培养良好的合规氛围。 其次公司各层次要扮演不同的角色与职能:1、高管带头践行合规文化;2、全员主动参与合规文化;3、合规总监与合规部主导开展合规文化建设(1)进行合规文化宣导;(2)开展合规文化培训和教育;(3)通过合规制度固化合规理念:(4)通过合规手册传导合规意识;(5)与监管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合规报告是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与外部监管部门沟通的主要方式。此外,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应积极参加公司与外部监管部门之间进行的工作座谈或信息沟通等活动,以准确把握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还应主动参与外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制度的建设活动,通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制度创新提供合规环境。
 
  2、合规管理信息系统
 
  合规管理信息系统是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系统为载体,有效提高合规水平,具有合规风险信息集中、风险影响统计分析、风险报告流转、风险控制跟踪等功能的信息系统。其既是全面合规管理的基础又是合规监测、反洗钱、隔离墙得以实现的基础。
 
  合规监测,是指利用信息系统等管理工具持续追踪已识别的合规风险、监测残余的合规风险、识别新的合规风险的过程。
 
  合规风险监测主要包括:(1)员工行为、从业资格管理监测;(2)反洗钱;(3)隔离墙监测。
 
  (1)①公司及员工资格管理监测,合规部门一般经常负责公司及其注册人员的许可和注册。②员工行为监测,员工行为监测既包括对员工证券交易行为的监测及涉及隔离墙冲突的员工行为监测:
 
  (2)反洗钱监测,反洗钱的监测应重点关注客户身份识别操作、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识别等事项。反洗钱的检测工作通常业务业务部门参与共同完成。
 
  (3)隔离墙监测,合规部门须重点监测公司经纪、自营、资产管理、研究咨询业务中与隔离墙相关的敏感信息指标,应在日常监测工作中建立限制清单和关注清单制度,预防和阻止利益输送及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四)业务合规风险监测的信息共享
 
  证券公司合规部门应同时关注其他内部控制部门如风险控制部、稽核部等部门负责的业务合规监测指标,与相应部门建立合规指标异常情况的沟通机制,各相关内部控制部门也须将相应的查询权限向合规部门开放。
 
  公司经纪业务的合规监测可由经纪业务部门或风控部、审计部负责,经纪业务监测重点为营业部开户、交易、营销、咨询、资产转托管、客户异常交易、限售股份监测等内容。
 
  公司净资本监测应由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测各项业务指标、净资本指标是否达标等。
 
  公司自营监控及资产管理监控可由公司风控部或审计部负责,但合规部门应参与监控阀值的设立。
 
  合规部门与相关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合规部门应关注各项监控或检测结果,相关部门应向合规部门通报检测信息,合规部门对相关部门监测到的合规风险给予积极响应。
 
  (二)合规审查体系
 
  合规审查体系构建包括:合规咨询与合规审查
 
  1、合规咨询是指合规总监与合规部门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及内部管理中遇到的规则适用与规则理解的困惑,为公司内部各层级机构与人员提供答复意见,以保证法律、规则与准则被准确理解与适用。证券公司合规总监与合规部门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是其当然职责。
 
  合规咨询是合规管理的重要环节,公司需要制定合规咨询规则和咨询流程:(1)明确合规咨询的方式;(2)合规咨询的范围;(3)合规咨询人员的职责与合规咨询意见的质量控制机制,包括:①合规咨询人员的业务素质;②建立咨询意见的复核机制③寻求外部支持的机制。(4)咨询意见存档等方面的内容。
 
  合规咨询的具体流程:(1)业务部门提起;(2)合规部门受理;(3)调查、了解相关事实;(4)查找法规,进行法律分析(;5)复核与审批;(6)重大疑难问题的集体讨论机制;(7)出具合规咨询意见。
 
  2、合规审查
 
  合规审查具有预防特点,是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防范的控制措施,可以减少违规行为实际发生的可能性。依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合规审查包括:(1)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2)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书面的合规审查意见;(3)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对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或报告进行合规审查的,合规总监应当审查,并在该申请材料或报告上签署明确意见。
 
  合规审查本身是专业性工作,其主体为合规人员,既包括合规总监、合规部门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合规专员。
 
  合规审查范围具体范围包括:(1)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程;(2)重大决策;(3)新产品、新业务方案;(4)其他合规审查内容。
 
  合规审查的方式、流程与要点:(1)合规审查应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留痕管理,既是监管的要求和合规审查严肃性的需要,也是对相关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和问责的基础。合规部门进行审查时,应就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交的材料,出具书面的合规审查意见,并将有关文件、资料存档备案,对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出记录。(2)合规审查的流程 :①送审部门自审,②合规部门审查。合规部门进行审查后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的格式和流程出具书面合规审查意见供送审部门参考,必要的,可将合规审查意见抄送公司其他部门提出改进或处理建议并反馈送审部门。(3)①内部管理制度的审查要点:a.是否符合外部规则的要求;b.内容是否完整,是否覆盖主要合规风险点,未形成管理真空;c.与公司现行内部规则是否存在矛盾冲突,内容是否不一致;d.制度内容是否具有可执行性,是否能实现有效约束;e.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管理模式和业务运行的需要。②重大决策的审查要点:a.决策的事项和程序是否符合外部规则的要求;b.决策的事项和程序是否符合内部规则的要求;c.是否存在合规隐患。③新产品、新业务方案的审查要点:a.新产品、新业务本身是否外部法规的要求;b.针对新产品、新业务是否建立了恰当的合规与内控制度及流程,是否能够涵盖业务及产品操作执行的各个环节;c.新产品、新业务配套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涉及的相关信息系统是否有效建立,财务核算、清算交收等是否准备完善;d.对新产品、新业务涉及的其它合规问题进行审查,如相关宣传资料、销售渠道、重大协议等。
 
  (4)需经合规总监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对外报送申请材料或报告的审查标准
 
  (三)制度约束体系
 
  1、合规检查(合规检视)
 
  合规检查是指合规总监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的检查。
 
  1、合规检查的目的就是防控合规风险,证券公司的主要合规风险点一般有两大来源:(1)制度缺陷,即对于某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公司没有相应的内部制度,或内部制度与外部规则相冲突;(2)是由于公司合规观念缺失,合规文化不健全,公司领导和员工没有合规意识,因此对规则没有执行,或者错误执行,导致合规风险的产生。
 
  因此,合规检查有两大主要内容,一是回头看,即对原制度检视,二是检查是否“执规必严”,即对行为的检查。合规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找制度缺失并对公司领导、员工的行为以及公司各层级的合规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寻找并消灭风险点,以期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当然,做到有规可依和执规必严的前提是公司对合规管理的尊重,因此,公司各层级的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也应纳入到合规检查中来。
 
  2、完整、全面的合规检查,首先应对公司及各部门的合规管理措施有效性及合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各层级能够承担合规责任,服从合规管理;其次,依据公司合规管理流程,对公司既有制度、流程等查漏补缺,并根据检查结果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对其制度、流程等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流程本身符合外部规则要求;最后,以内外部规则为基础,通过各种方式,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揭示违规隐患,并根据检查结果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整改,整改后再行复查,确保公司全体成员行为自觉合规。
 
  3、合规检查的具体内容细分为如下六条:1)检查各业务部门或业务条线的合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2)检查合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合规管理计划的实施状况以及在实现合规风险管理与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情况如何;3)检查各级各岗位的管理者和员工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的相关内容;4)检查当有关外部规则即法律、规则、准则等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内部规则即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等;5)检查在发现违规操作或可疑交易等合规问题或合规风险隐患时,是否能够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处置和纠正措施的机制是否健全有效;6)检查是否存在合规隐患、发生了违规问题或受到过监管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处罚,并调查原因。
 
  4、检查分类:
 
  (1)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较为日常和基础的检查方式,通过定期检查,能够维护合规管理在公司各层级被重视的程度,使公司各层级自觉承担合规责任。定期检查方式更为适合变动小的对象,即以上6点合规检查具体内容中的1)、2)、3)点。
 
  (2)不定期检查
 
  不定期检查主要针对变动对象进行,相对于定期检查而言,增加了检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易于及时发现风险点。虽然对于所有对象来说均可适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但实践中应各有侧重,不定期检查更加适用于以上所述6点合规检查具体内容中的第4)、5)、6)点,即变动对象。
 
  不定期合规检查可以由合规总监主动发起,也可由外界变化触发,以后者为常见。触发点大致有如下几种:(1)本公司或其他公司发生合规案件;(2)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3)合规部门在合规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测试和咨询的日常工作中所发现合规风险隐患或违规行为;(4)内、外部审计检查中所发现合规风险事件等信息;(5)监管部门发现合规风险和发出合规风险提示函等。
 
  由合规总监主动发起的不定期合规检查,是对定期合规检查的有效补充,即在不阐明理由的情况下,采取现场或非现场、重点抽查、跟班检查的方式对检查对象进行“突袭”,以了解合规检查对象的合规管理情况。
 
  由外部事件触发的不定期合规检查,是合规检查的最后一道防线,经过定期检查、主动发起的突击检查依然没有发现,或产生较为迅速来不及发现的合规隐患,在此可以有针对性处置并找到产生原因,以杜绝再次发生的可能。
 
  5、合规检查或检视结果处置与责任承担
 
  合规检查或检视应当形成规范的合规检查报告,合规检查报告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介绍、发现问题及产生原因、合规建议等主要内容,对发现问题应进行全面完整地说明,并提出适当的合规建议。合规检查过程中的底稿、笔录、数据应按公司规定予以存档备查。
 
  检查发现合规风险和违规行为,需要追究责任的,根据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进行问责,需要报告的,依据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报告。合规总监提出相应整改建议与要求,反馈到相应部门,促其或修订制度、或端正态度、或严抓执行,并继续通过复查等手段对其继续跟踪。
 
  2、动态监管追踪
 
  动态监管追踪是指合规总监及合规部门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踪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市场规则等的最新发展变化,及时准确地将相关信息分解和传递到业务部门和业务条线,指导其对内部相关规定或业务流程进行改进,确保修订后的政策和程序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1)明确合规部门的枢纽地位
 
  (2)动态跟踪法律、规则及准则的修订出台情况
 
  (3)快捷、准确、及时传达已发布的监管文件
 
  (4)法律、规则和准则的定期回顾与评估
 
  (四)问责处罚体系
 
  1、合规风险处置是指对已经识别的合规风险事件及隐患进行调查核实、判断处理、整改完善的过程与机制。
 
  合规风险事件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且该行为将可能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属于合规风险事件。流程建议:(1)识别发现合规风险;(2)调查核实;(3)判断处理;(4)整改完善;(5)责任追究。
 
  证券公司公司在调查处理合规风险事件时,应对合规风险事件的责任人予以认定,并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予以问责。
 
  2、合规问责
 
  (1)合规问责是指问责主体发起的针对证券公司工作人员,就其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从而带来合规风险,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商誉、财产等方面损失的行为进行问责的一种机制。 问责体系建设包括:明责、尽责、问责。依据对象不同,可以分为:董事会层级、公司高管、一般员工,这三类合规问责对象所承担的合规责任也有所不同。
 
  证券公司内部合规问责程序可以包括以下几个阶段:问责启动阶段、调查取证阶段、责任认定阶段、意见反馈阶段和问责决定执行阶段。
 
  (2)内部合规问责方式
 
  从证券公司推行问责机制的实践来看,各个公司的内部问责方式不尽相同。归纳起来,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罚的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两类:
 
  1、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主要包括警告、公司内部通报批评、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关系等措施。
 
  2、经济处分
 
  经济处分主要包括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的规定或劳动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赔偿经济损失、降薪、扣发奖金等措施。
 
  此外,证券公司还可采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方式来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