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百出的虚假海关完税凭证却轻易逃过了税务人员的眼睛,成功抵扣400余万元增值税税款。
侦办此案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披露,这个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隐藏着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向不法者大开绿灯的内情,暴露出我国进出口业务纳税审核环节中仍存在管理漏洞。
假完税凭证骗走400万元抵扣税款
据了解,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金税工程”,陆续推出了防伪税控系统、防伪税控认证系统、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协查系统、海关完税凭证异常比对系统等多个“关卡”,死死堵住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源头。
“天罗地网”下,“鱼”是如何漏网的呢?
据检察官介绍,2006年,在北京“开”公司的浙江农民蔡开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580万元,被报送到石景山检察院批捕。检察官分析案件过程时发现,蔡开平在2005年8月至11月期间,不仅在石景山国税局申领了增值税发票325份,还为他人虚开税款437万余元,职业敏感告诉检察官“这背后一定另有隐情”。
果然,检察机关通过深入调查发现,不是“玩火者”“技艺高超”,而是因为有“内鬼”。
经过走访国税局,并查阅大量国税部门内部文件,办案人员终于找到了蔡开平用于抵扣发票的海关完税凭证。
这些完税凭证着实让办案人员大吃一惊,明明是石景山第五税务所处理的凭证,盖的却是第三税务所的印章,而且没有税务专管员的签字或印章;进口口岸大连海关的海关代码是0901,但凭证上却标注为0532……如此漏洞百出的海关完税凭证愣是通过了税务人员的核查。
办案人员还发现,蔡开平所拿的这些海关完税凭证,大部分是由石景山国税局申报所工作人员景永强办理的。
原来,蔡开平以低价收购了即将倒闭的北京金博达物资有限公司,目的就是利用该公司的资质申购增值税发票,再虚开给别的公司牟利。
蔡开平在短短几个月内,便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增值税税款400余万元。至今仍有200余万元案款没有追回。
审核纳税申报环节首曝渎职侵权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案件背后隐藏的税款申报环节渎职侵权犯罪隐患不容忽视。
据介绍,不法分子通常深谙进出口业务纳税审核环节的管理漏洞,通过私刻印章制作假海关完税凭证,避开国税局管理所企业专管员的审核,又通过低价收购面临倒闭的一般纳税人公司,骗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借这些公司的身份向国税部门申请增值税发票,很轻松地就可以避开一般纳税人审查关口。
按照要求,企业报税时,除了需要通过申报系统验证外,申报员还要亲自核对海关完税凭证上的税务机关印章、专管税务机关专管员签字、盖章等手续是否齐全和抵扣清单是否填写正确。但在蔡开平一案中,因为景永强等人事先已收了好处费,所以这些程序都被“简化”了,只是在申报系统自动完成数据审查后,为蔡开平办理了申报抵扣。
办案检察官说:“个别国税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各自职务之便,共同实施犯罪,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关键原因。”
记者了解到,因为进出口业务纳税审批环节企业专管员的权力相对较大,所以,以往反渎职部门查处的该类案件,多以专管员涉嫌犯罪居多。而蔡开平一案在职权相对较小的审核纳税申报环节暴露出的渎职侵权问题,尚属首次。
据了解,蔡开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罪,已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两名国税局工作人员则因徇私舞弊分获刑期不等的刑罚。
买一般纳税人身份骗税常被忽视
记者了解到,我国抵扣税款时实行的是“先抵扣后核查”制度,如果税务部门纳税申报管理岗的工作人员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只要IC卡在读卡器中通过,就将被认为审核通过并开具缴款书,税款当即就会被抵扣。
承办本案的检察官说,如果一般纳税人在假抵扣凭证上加盖私刻的管理部门已备案章,仿冒专管员签名,将申报材料填写正确后去申报纳税,纳税申报管理岗工作人员即使认真审查,因为审查的只是相关凭证的复印件,也很难从中发现海关完税凭证造假的问题,从而导致税款被抵扣。这说明,有关部门对抵扣税款审核工作环节仍然缺乏必要的监管程序和手段。
此外,现行抵扣税款制度对普通纳税人的审查极其严格,要在考验一年后方可转为一般纳税人,在考验期间指导纳税申报、严格审核凭证。但是,制度对一般纳税人的审核却相对宽松,只要国税局管理所审核通过凭证、申报管理所审核通过报表,即可开具缴款书完成抵扣。相关部门恰恰忽视了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公司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情况,使得许多不法之徒借此漏洞,骗取了大量的国家税款。
办案检察官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一般纳税人资格(资质)审查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税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税务人员的责任心,同时加强责任追究力度,从制度到执行环节上堵塞漏洞。(记者 李松 黄洁 丁志鹏 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