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活跃在社会各个阶层,为法治呐喊,为自由奔走,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仗义执言,是律师的使命;追求真理,是律师的灵魂;捍卫人权,是律师的宗旨;崇尚法治,是律师的生命。
律师以自身的行动诠释着一个熟悉而又陌生、高尚而又卑微、伟大而又平凡的职业;律师以精湛的业务水准、高尚的人格魅力、丰富的实战经验诠释着自己的专业;律师公平竞争、协同作战、抱团取暖、合作共赢,做大、做强、做好、做久自己的行业;律师勤奋做事、简单做人、心系苍生、胸怀天下,使律师的事业永葆青春、永不褪色。
诸多的颜色,诸多的脸色,诸多的货色,诸多的角色,为律师走向法治、走向政治、走向自治提供了可能。
谨以此文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
一、法律人
律师是法律之师,律师是诉讼技师,律师是法庭辩士,律师是维权斗士。
伟大的律师首先是伟大的法律人,伟大的法律人使得律师大放异彩。
律师、法官、检察官,作为法律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维护着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着基本人权,维护者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着客户的合法权益。
法律人要求律师必须像法律人一样去思考,像法律人一样去行动。
法律人要求律师必须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己的执业技能,不断丰富自己的办案经验,不断打造自己的人脉管道。
律师的职业属性决定了律师必须有着法学家的高度和深度,有着革命家的勇气与魄力,有着演说家的激情与口才,有着科学家的逻辑与严谨。
二、政治人
法律和政治是“孪生姐妹”,法律为政治提供法律依据,政治为法律提高保障;但是,律师是政治人吗?
法官、检察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行使着法律赋予的审判权、检察权,即公权力,是名副其实的“官”;而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法庭辩论权等等,更多的是公民的权利的延伸,来源于委托人之授权,即私权利,私权利使律师是“师”而不是“官”,是“在野法曹”,是“民间人士”。
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律师都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核心,以情理为补充。
在中国,律师参政虽不是遥远的梦,但是少的可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让律师难以发出自己应有的声音。中国五千年的文明束缚了律师的思维和发展,缺乏民主、自由和监督机制,使得中国律师举步维艰,徜徉在政治边缘,对西方国家律师参政议政只能是“临渊羡鱼”。
2008年11月5日,巴拉克.奥巴马参议员成功竞选为美国历史上第56届、第44任、第43位总统。奥巴马还是第8位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总统、第26位有法律背景的总统(此前有法律背景的总统分别是:第二任约翰.亚当斯、第3任杰弗逊、第5任门罗、第6任约翰.昆西.亚当斯、第7任杰克逊、第8任范布伦、第10任约翰.泰勒、第11任波尔克、第13任菲尔莫尔、第14任皮尔斯、第15任布坎南、第16任林肯、第19任海斯、第20任加菲尔德、第21任阿瑟、第22任和第24任克利夫兰、第23任本杰明.哈里森、第25任麦金莱、第27任塔夫脱、第28任威尔逊、第30任柯立芝、第32任富兰克林.德拉若.罗斯福、第37任尼克松、第38任福特、第42任克林顿)。
在西方国家,律师参政议政司空见惯,而且手握重拳,这让中国律师汗颜不已,也心情心潮澎湃,虽然我国律师参政议政还没有形成气候,但是,中国律师愿做法治的铺路石,为法治中国呐喊,为律师参政议政努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律师应当是天生的政治人,关心政治,关注民生,为人权而战,为正义而战。
在充满艰辛和荣誉的法治征途上,中国律师应当忍辱负重、从零做起,成为法治建设的见证者,成为参政议政的参与者。
三、文化人
律师是有文化的人,但是,律师未必就是文化人。
律师生存与发展,律师营销与管理,律师心理与口才,律师战略与定位等等,无疑属于广义的律师文化。律师文化,使律师厚重起来;律师文化,使律师规范起来;律师文化,是律师团结起来;律师文化,使律师强大起来。
律师和律师文化如同手足,不可分割。
文化意味着知识和责任,文化意味着爱心和速度,文化意味着品位和素质,文化意味着效率和公平。
律师需要文化,文化需要律师来传承。文化使律师丰厚起来,丰满起来,丰富起来。
律师文化,是律师之灵魂,律师文化使律师长久起来。文化是永新的,文化是永远的,文化是永恒的。律师,不仅要传道、授业、解惑,还更要仗义执言、明辨是非、拍案而起。
文化使人温暖,文化使人明智。律师文化使律师有了自己的精神家园,律师文化使律师有了自己的思想阵地。
律师是一个职业,是一个行业,是一个专业,更是一个事业,律师文化是一种制度,是一种规则,是一种思想,是一种信仰。
律师作为文化人,应当加强学习,善于思考,不断总结,做一个有思想、有深度、有厚度的文化人,让文化成为一种态度,一种习惯,一种时尚。
四、管理人
管理是律师和律所永恒的话题,没有管理就没有规则,没有规则就没有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未来。
管理是律师和律所最高境界,没有管理就没有压力,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没有动力就没有实力,没有实力就没有魅力。
律师的工作离不开管理,律师的生活离不开管理。管理是一门深奥的学问,管理又是一门简约的艺术。
律师需要管理,管理使律师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超越了自己,改变了自己。
不会管理、不懂管理、不要管理、不敢管理使律师固步自封、夜郎自大,失去了自己,也失去了机遇。
管理是一门科学,需要讲究工作方法、技巧和策略。
律师的业务需要管理,律师的心态需要管理,律师的时间需要管理,律师的财务需要管理。
管理使律师精细起来,强大起来。
没有管理,就没有律师。管理说到底,是人的管理;管理说到底,是科学的规划、专业的定位、详细的步骤和有效的行动。
律师需要管理,律师需要把自己转换成管理人,去管理自己,去管理别人,去管理时间,去管理财务,去管理市场,去管理营销,把复杂变得简单,把被动变得主动,化干戈为玉帛,化腐朽为神奇。
五、营销人
没有编制,没有社保、没有底薪、没有人脉,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残酷性,把律师磨得外圆内方、外柔内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律师是人不是神,律师需要生活,更需要工作;律师需要发展,更需要尊重。
身处纷繁芜杂的社会,律师必须把自己推销出去,“酒香也怕巷子深”,让媒体和公众了解自己,宣传自己。
律师怎样把自己“卖”出去?律师如何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律师如何与当事人共同成长?这就需要律师要善于营销、精于营销、敢于营销,把自己推向法律服务市场。
律师要把自己卖出去,获得当事人的信赖,获得源源不断的案源,既是营销,又是管理;既是学习,又是办案。
三流的律师营销是被动营销,守株待兔、墨守成规,结果只有被淘汰出局、不堪一击。
二流的律师营销是主动营销,主动出击、广交朋友,结果只能是如日中天、声名鹊起。
一流的律师营销是互动营销,换位思考、以退为进,结果只能是借鸡生蛋、互利共赢。
律师营销要有三只眼,一只眼紧紧盯住法律服务市场,敢投入、快投入、会投入;第二只眼紧紧盯住当事人,以质取胜、以诚为本、真诚服务、客户第一;第三只眼紧紧盯住竞争对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通过公平竞争、专业服务,提高自己、强大自己。
律师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律师学的是法律,吃的是法条,生产的是法律服务。律师通过兜售自己的法律知识,占领法律服务市场,构建和谐社会,为委托人排忧解难。
律师营销就是让律师找到需要法律帮助的客户,让需要法律帮助的客户找到自己。律师营销拉近了律师与客户的距离,律师营销使律师之间展开了竞争与合作。
律师营销是律师的必修课,也是律师的“硬功夫”。律师营销是现在的事,律师营销是紧迫的事,律师营销是重要的事。
律师要像推销员一样百折不挠、坚忍不拔、持之以恒,有营销家的高度和深度,有营销家的厚度和广度,律师要像一个营销人,律师要做一个营销人。
律师营销使律师的工作有了目标,有了动力,有了意义,有了颜色。
六、策划人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都想经营自己的天下。善策划者,成竹在胸。计已成而求其战,焉有不胜之理?所谓“上军伐谋,下军伐力。”在同样的社会背景下,策划让人有高低贵贱之分,策划使人复杂起来、丰富起来。
从名称、品牌、营销、论坛中,造就出传奇,演绎出精彩。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而策划就是事发之前的规划和预演。一切尽在掌握,而只等他人就范,这就是策划的力量和智慧。
策划是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策划是无中生有,通过一系列的富有成效的活动,迅速打开局面,获取丰厚的回报;策划是选择,一个成功的策划,需要天时、地利、人和。
如果说管理是律师的生命,那么策划则是律师的未来。
策划使律师变得主动,变得强大。律师要有策划意识,高屋建瓴、去伪存真、高瞻远瞩。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
策划使律师的想法变成了做法,使律师的思路变成了出路,策划使律师从感性走向理性,策划使律师从成功走向成熟。
策划是寻找撬点,以小博大,以弱胜强,把不可能的变成可能。
唯有科学、合理的策划才能使律师以不变应万变,处于领先地位。
策划是律师的最高境界,律师必须善于策划、敢于策划、用于策划,让策划成为一种生活方式,一种工作方式,一种思维方式,一种表达方式。
七、社会人
律师是社会人吗?律师是为谁服务的?
律师作为谈判高手和调解专家,斡旋于当事人之间;律师作为诉讼技师和法庭辩士,律师必须口若悬河、据理以争;律师作为辩护人,决定了律师天生就要替“坏人”说话,与公诉人对抗,向法官“布道”。
律师是社会人,是由于律师的职业特性决定的。律师作为代理人,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从事调解、仲裁、见证、资信调查和商务谈判等非诉法律事务。
同时,律师作为辩护人,与“公检法”打交道,为刑事被害人争取利益,为刑事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或最轻辩护。
所以,律师不仅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正确实施,而且,在诉讼和非诉活动中,传播着法治精神、监督着法治的实施。
八、自由人
律师虽然不是自由职业者,但是律师工作的独立性,导致律师的自由性。自由不代表律师没组织、没纪律。自由不代表律师对客户的合法权益无动于衷,对侵权行为一忍再忍。
律师虽然不是个体户,但是律师是自由主义者,律师是理想主义和现实生活的思考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律师追求正义的过程,就是追求法治的过程,追求法治的过程就是追求自由的过程。
律师是自由人,是因为律师的思想是自由的,律师独立办案、不受干涉,在客户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受客户意志的左右,只对法律负责,只向真理低头。
律师是自由人,是因为律师的工作是自由的,律师不需要朝九晚五、按部就班,自己的时间自己安排,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
律师是自由人,是因为律师的生命是法律,信仰是法治。法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自由,为客户追求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律师通过不断的实践推动着法治的进步和人权的改善,在追求法治的同时实现自由,在追求公平的同时实现正义,在维护秩序的同时实现和谐。
律师是自由人,但不是自由散漫的人;律师是自由人,但不是无信仰、无良知的人;律师是自由人,但不是自作主张、自以为是的人;律师是自由人,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使律师勇往直前、义无反顾。
律师是独立的,又是自由的,律师以自己的言行构建着和谐社会,推动着法治进步。
(作者:刘辉,北京市燕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