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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律协《关于举办全市律师行业 庆“十艺”书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7 14:09  打印此页  关闭

为庆祝第十届中国艺术节,展现全市律师文化建设成果,搭建律师相互学习与交流的平台,陶冶广大律师热爱生活,发现美、创造美的高尚情操,多角度、全方位体现发展先进文化、繁荣文艺事业、促进文明进步的主旋律,进一步丰富活跃律师的文化生活,经市律师协会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9月下旬举办全市律师行业庆“十艺”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要求

1、作品征集面向全市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内容要求积极向上,反映律师工作生活、弘扬时代主旋律。 2、书画作品均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以四尺整张为宜(138cm×78cm),一律竖式,不要装裱。

3、摄影作品单片、组照均可,单张照片不小于16吋。

4、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予退还,由市律师协会存档。

二、作品评审

1、邀请有关专家、领导对作品进行评审。

2、本次评选,同类作品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征稿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至2013年8月20日截止征稿。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发动律师参与,力争创作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思想性艺术性强的优秀作品。

2、报送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单位。

3、作品报送地址: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黎明

电话:87028600

   济南市律师协会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