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二十七日表示,《发行保荐书编报规则》和《保荐工作底稿指引》将于四月一日实施,这两项新规要求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上述负责人表示,《发行保荐人编报规则》要求保荐机构除了就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发表意见外,还要求详细说明发行人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并充分揭示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
《保荐工作底稿指引》要求,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保荐机构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所谓“保荐制度”,指由保荐人(券商)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中国从二00四年二月起施行这一制度,并相继出台部分实施细则。
该位负责人表示,在实践中,有的发行保荐书多为对发行条件的罗列,缺乏对问题的深入分析,发行保荐书流于形式,未能充分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保荐工作底稿的问题在于,底稿基本为材料汇编,不能完整反映项目进行的整个过程,并严重欠缺对重要事项、公司存在问题和风险的记载。
两项新规分别对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底稿的编制进行了规范,是保荐制度的配套性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