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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道POS机非法经营乱象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17 14:58  打印此页  关闭

    一间出租屋、数台电脑、几部POS机、一两个员工——这就是“刷卡”公司全部的生产资料,与如此低廉的成本形成巨大反差的是每月高达几万、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的利润!正是高利润的诱惑和刺激让许多人铤而走险,走上了信用卡套现的非法经营之路。而与疯狂的POS机关联的还有非法集资、高利贷、洗钱、赌博等违法犯罪和社会问题,使用POS机非法套现已成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乱源之一。

  2010年至2012年4月,福建省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使用POS机非法套现的非法经营犯罪案件29件54人,涉案总金额达6.53亿余元,其中今年1至4月受理13件25人,同比分别上升了333%和525%。严峻的形势再次向社会昭示:遏制POS机的疯狂,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刻不容缓。

  合伙公司非法经营 疯狂作案锒铛入狱

  2010年5月,王翊、何旭、蔡鹭滨在厦门共同投资注册成立了广汇荣公司,从事企业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等经营活动。

  2011年3月间,三人经合议由广汇荣公司与李少勇共同租用阮永平提供的两台POS机,在厦门思明区美仁前社一居民屋内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或替信用卡持卡人转账还款,并从中收取1%至1.5%的费用。

  实施作案时,他们做了分工。李少勇、何旭负责具体为他人办理刷卡业务并记账,蔡鹭滨在广汇荣公司接待套现客户,客户信用卡在广汇荣公司与美仁前社的套现窝点之间的传送由王文威负责。

  2011年3月至6月期间,这几个人疯狂作案,仅商店名称为“余干县某服装厂”的POS机就非法交易人民币1097万多元;商店名称为“南昌市青山湖区某家电商行”的POS机非法交易人民币913万元,两台POS机的非法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达2010万元。

  2011年6月9日上午,几人在广汇荣公司被抓获归案,公安人员现场缴获了多台笔记本电脑、POS机、磁卡阅读器、点钞机、U盾及各类银行信用卡共计92张,POS机签购单439份、空白POS单90捆,账本12本等作案工具。

  思明法院审理该案认为,李少勇、广汇荣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非法套取现金,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据此,判处广汇荣公司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李少勇等人五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上述被告人上诉后,厦门中院于2012年作出判决,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大学毕业不务正业 雇人敛财身陷囹圄

  家住厦门本地的黄晓滨,拥有大学学历,然而,他没有把自己的才学用在正道上,却干起了信用卡非法套现的犯罪勾当。

  2011年初以来,黄晓滨先后租用厦门市复兴世纪、国际文化大厦等多个地点作为窝点,并雇用陈根辉、傅建林、郑宝卿等,直接替持卡人刷卡套现。在短短半年时间,黄晓滨以此方式套现金额共计人民币5518万元。期间,陈根辉负责记账、转账,傅建林负责为持卡人刷卡套现,两被告人参与的套现金额均为人民币4855万多元。郑宝卿负责为持卡人刷卡套现,其参与的套现金额为人民币2011万多元。

  2011年6月9日,公安人员对国际文化大厦作案窝点进行突击,当场抓获被告人陈根辉、傅建林、郑宝卿,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不久,黄晓滨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在侦查时,办案人员发现,黄晓滨等人主要采取两种手段牟取暴利。一是以收取套现手续费的形式,直接替持卡人刷卡套现,仅2011年1至6月,该伙犯罪分子就利用商户名“合肥新站区某电子商行”的POS机为持卡人刷卡套现共计人民币1425.5万元。

  另一种手段是以出租POS机抽取提成的形式,以套现总金额的0.4%至0.7%的比例,与他人合作替持卡人刷卡套现,从而获取利润。

  2012年3月,思明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黄晓滨系主犯,涉案金额达6500多万元,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九个月。

  ■连线法官

  成本低廉监管不力致乱象丛生

  针对POS机套现案件增多的情况,记者采访了厦门中院刑二庭法官唐红宁,唐法官向记者分析了此类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

  唐红宁认为,由于此类案件作案成本低廉,且案件查处难度大、犯罪风险系数较低,在每笔交易可收取0.6%-2%不等“手续费”的情况下,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不惜铤而走险,导致此类案件频发。以代刷一笔1000万元的套现业务为例,按上述手续费的标准计算,刷卡公司只要在POS机上一刷,便可从这笔业务中获得6至20万元的报酬,相对于其他行业的利润相比,这种业务简直就是天上掉馅饼,所以投机分子对此行业趋之若鹜,兴致不减。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比较大的“刷卡公司”也不过四五个人,且分工明确。老板负责购买POS机、寻找客源。几个相当于小工的人,一个接待客户,一个刷卡、对账,一个负责把签购单整理打包。小规模的公司只有一两人。

  “当前的金融政策是导致信用卡套现犯罪频发的另一个原因。由于信用卡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功能,加上当前国家加强金融监管、紧收银根、贷款不易批准,使得部分持卡人产生通过POS机套现周转资金的需求,助长了不法分子利用POS机实施套现犯罪的滋生蔓延。”唐红宁说。

  这一现象在很多小微企业身上尤为明显。厦门一家五金公司老板林先生告诉记者,他就是信用卡套现的老顾客。“因为银行贷不到款,公司经营又要用钱,怎么办?只能用亲戚的信用卡去套现,这样可以解决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当问及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套现公司时,林先生说:“在我们这个圈子是公开的秘密,朋友间会相互介绍,我们也有相对固定的渠道。”

  唐红宁还分析,“由于各家银行竞争激烈,争相发卡,导致信用卡发放重数量轻质量,且银行对申领POS机审查时重形式轻实质,对申请公司的申报材料没有非常严格的审查,导致不法分子和皮包公司很容易获取信用卡和POS机,给POS机非法套现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这一点在记者的采访中也得到了印证。交通银行厦门某支行的周经理向记者透露,“虽然银行对POS机的申领有严格的要求,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放松审查或疏于审查的现象还是存在的,这主要源于银行之间的业务竞争激烈,你这家银行卡得死,客户会去别家银行申请,这就等于流失了客户,流失客户就等于流失了经营业绩。”

  “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金融机构后续监管不到位,不法分子便利用信用卡交易制度的漏洞和缺陷,采取非整数方式进行套现,而银行单从账面上很难分辨是正常交易行为还是套现行为,给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唐红宁告诉记者。

  ■背景链接

  暗流涌动的地下市场

  据有关资料显示,厦门警方在2011年开展了代号为“飓风”的专项打击POS机非法套现的执法行动,查获了34个类似的非法套现网点。警方估计,这只是非法套现网点的一部分,在犯罪高峰时有70亿元资金在这个隐匿的市场往来流动。

  看似平静、简单的信用卡套现又与高利贷、诈骗纠缠在一起。在这个庞大的链条中,POS机成为最为重要的一环。仅在“飓风”中查获的非法套现团伙使用的POS机就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多个商家。

  警方认为,目前查获的信用卡非法套现团伙以及POS机贩卖网络只是冰山一角。而目前在全国公安经侦部门办理的所有案件中,银行卡犯罪案件约占比五分之一。信用卡非法套现案件已经成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侦办银行卡类犯罪的重点案件之一,也是侦办难度较大的案件类型。

  警方提供的资料显示,套现者一般会在媒体上找到“无抵押贷款”或者“信用卡理财”的广告,在这些公司的网站上也能看到此类广告,表面上显得十分正规。警方表示,2009年信用卡非法套现入刑后,“刷卡公司”更加注重隐秘而有效的宣传方式,不谙此道的人很难发现其中的秘密。

  据警方介绍,“刷卡公司”一般都在市中心不显眼的居民楼里,以民居房为掩护实施犯罪活动,每天都有数百万元资金通过POS机往来。而来此交易的人大多为熟客。对于不熟悉的客户,在首次交易时,犯罪分子会选择在商场、茶馆、麦当劳等地先与客户见面,经过询问确保安全无虞后才实施交易行为,具有很强的警惕性和反侦察能力。

齐抓共管 堵塞漏洞

  ■各方建言

  就如何减少信用卡套现犯罪的频发,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为POS机非法运行退热降火,各方人士在接受采访时都给出了不同的建议,归结起来就是要坚持齐抓共管,以社会合力实现杜绝犯罪的目标。

  法官唐红宁建议,解决信用卡套现犯罪频发,要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申领POS机商户资质的审核力度,严把准入关,防止“空壳公司”骗领POS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要制定更为规范、健全的POS机申请审批制度,并督促各银行严格遵照实施。同时,银行内部要加强监管,对违规审批或因疏于查验造成空壳公司冒领POS机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从制度、机制、程序上完善对POS机审批的管理,明确权限,责任到位,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切断POS机疯狂的神经。

  厦门中小企业协会的邹理事认为,“POS机商户要加强自律,严格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不参与信用卡套现的违法活动,也不为此类违法犯罪提供可乘之机。”他还建议,工商、公安等部门要严禁商户异地使用POS机,严禁私自转让、出租POS机,加大对商户交易行为的追踪、抽查,建立商户信用档案,发现违禁行为的要有包括取缔已申领POS机、终生取消申领资质、高额经济处罚等严厉的处置措施,彻底清除POS机违法犯罪的土壤,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厦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黄警官建议,全面治理POS机套现,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强银行、工商、司法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在信息资源共享、犯罪监控合作等方面实现互助,提高打击犯罪准确度。社区、街道、联防等基层单位要发挥管理职能,对辖区的出租户、楼宇办公室等加强巡查,及时发现藏匿于居民区的空壳公司,对从事POS机套现的犯罪分子加强识别和监控,为公安机关及时取缔、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提供条件。

  来自基层社区的干部刘少娟呼吁,要加强法制宣传,让广大居民明白信用卡套现的危害性。要坚持法制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通过展览、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在加大对打击防范银行犯罪工作的宣传力度的同时,提高群众对银行卡犯罪的识别能力和增强自身的保护意识,减少信用卡犯罪的发生。

  

  POS机套现:手法简单却危害重重

  ■记者观察

  从厦门法院审理的此类案件分析,不难发现使用POS机非法套现的非法经营犯罪呈现以下特点:

  异地作案。在所有破获的案件中,均是异地使用POS机进行刷卡套现。本市已破获案件中所使用的POS机全部是在外省市申请的POS机,申请单位均为外省市的公司企业,这样跨地区作案使犯罪行为较为隐蔽,一旦案发,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难度很大。加上很多企业是虚假注册的皮包公司,注册地、电话号码、法人信息等很多是假的,一旦进入破案环节,往往无功而返。

  成本低廉。相对于其他经济领域的犯罪需要高智商、成本高、手段复杂、过程繁琐等特点相比,POS机非法套现的“买卖”操作上要简单得多,犯罪分子只需租用普通场所并配备简单的电话、电脑等设备,即可利用非法申请的移动POS机,或向他人购买、租赁来的POS机实施套现违法行为。正因为这一“行当”进入的门槛低,简单容易,才为投机分子提供了犯罪的机会,增添了社会的危害性。

  形式单一。要完成现金套出,一般是由犯罪分子向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或垫支信用卡透支额,在持卡人拿到现金后,犯罪分子再以虚构交易的方式用POS机刷用持卡人的信用卡取回所垫的资金,完成交易。犯罪分子就是按照双方谈好的比例从中收取手续费而牟利。这种简单的操作在几分钟内就可完成,甚至都省去了银行排队、填写单据的过程,因此不少持卡人都对这种变现方式情有独钟。

  案值巨大。从已经破获的几十件案件来看,POS机套现犯罪涉案金额,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并且案值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而持卡人大数额的套现行为,客观上也催生了非法集资、高利贷、信用卡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既严重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 中国法院网   安海涛  吴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