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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不符业主状告开发商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10-27 15:20  打印此页  关闭

                                                       王献军 

    【典型案例】

  少了两堵墙,“四房”变“两房”


  郑州市民张先生投诉称,他购买的房子是“四室两厅”,但实际交房后发现,房子少了两堵墙,变成了“两室两厅”。

  据张先生讲,2005年,他全款购买了陇海路“路路通万喜名家”的一套复式房屋,面积164平方米,户型是四室两厅,开发商是郑州市金芒果置业有限公司。2007年交房后,他发现实际房屋比买房时图纸标注的少了两堵墙,户型变成了两室两厅。

  之后,张先生多次跟开发商协商,但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张先生投诉至郑州市房管局,要求开发商赔偿5000元。

  【核实处理】

  签订的合同上确实多两堵墙


  接到张先生投诉后,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调出了张先生今年3月份备案的购房合同,合同上所附的户型图显示,张先生购买的房屋户型确实是“四室两厅”,少了两堵墙。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派代表与张先生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调解。

  开发商代表田经理称,业主所称取消的两堵墙不是承重墙,是2006年4月份经设计院同意后才取消的,设计方案变更已在郑州市规划局备案。2006年11月,小区交工验收,随后交付业主使用。

  而张先生是2007年8月才购买的现房,现场看房时就没有这两堵墙。当年冬天,开发商也同意给张先生补砌两堵墙,但张先生以“房屋已装修,急用房屋给女儿结婚”为由拒绝。

  至于为何购房合同上显示有取消的两堵墙,田经理的解释是“售楼部工作人员搞错了,将修改前的图纸附在了合同上”。

  经过郑州市房管局两次调解,双方仍各执己见,达不成一致意见。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建议,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点评】

  备案的合同是最主要证据


  “这是一起典型的购房合同纠纷,判定责任的主要依据也是购房合同。”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认为,本案中,既然在郑州市房管局备案的合同上显示有两堵墙,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就应该有合同上显示的两堵墙,开发商代表所说“售楼部工作人员搞错了”不能成为借口。

  另外,本案的购房合同事实上是事后补签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即便补签的购房合同上没有两堵墙,只要购房者有证据能证明购房时开发商有“四室两厅”的承诺或约定,那么开发商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张先生是2005年购买的期房还是2007年购买的现房,只要看张先生手中的交款收据即可。如果张先生是在设计变更之前购买的房屋,开发商变更时就有责任通知张先生,开发商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签合同时要认准房子


  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提醒,购房时一定要慎签购房合同,别让不良开发商“偷梁换柱”,在合同上改成其他房屋。

  购买现房时,要实地察看房屋,注意看房子与购房合同上所附图纸的户型是否一致,位置和坐落是否一致。

  购买期房的,要首先看“五证”是否齐全,注意看售楼部提供的户型图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户型图一致。“五证”不全的房子不要购买,以免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