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31)82316129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评案讲法
公司证券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行政
前沿问题
综合民商
联系方式
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
(0531)82316129
yslawfirm@163.com
honorlawfirm@163.com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舜华东路666号金智源A1座5楼
知识产权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评案讲法 > 知识产权 >

中国在知识产权贸易争端中被WTO认定部分败诉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1-28 09:34  打印此页  关闭

WTO争端解决小组26日发表了中国部分败诉的最终报告。这是继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问题之后,中国第二次在WTO中确定败诉。

就美国向世界贸易机构(WTO)起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当的贸易争端,WTO争端解决小组26日发表了中国部分败诉的最终报告。这是继汽车零部件进口关税问题之后,中国第二次在WTO中确定败诉。

据日本共同社27日报道,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称WTO的最终报告是“重要胜利”,但由于一部分主张没被认可,也有上诉的可能性。

最终报告中认定中国的著作权法将审阅后不得出版或正在审阅过程中的作品不作为保护对象、以及没收侵害商标制品不当违反了WTO的协定。但另一方面,美国主张的对盗版经销者等的刑事追究标准不够严格的观点由于证据不足没有被认定。


相关报道:商务部回应【详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在报告中,专家组裁定美国没能证明中国在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门槛方面违反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专家组在关于海关措施、《著作权法》的部分裁决中未支持中方主张,中方对此表示遗憾。目前,中方正在对专家组报告做进一步评估。

姚坚强调,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改革开放30年来在知识产权立法、执法、司法、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各领域均取得了显著成就。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中方一贯主张,加强对话与合作应成为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潮流。2008年,中国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我们将在不断加强国内知识产权工作的同时,继续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国际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本文来源:中国经济网 )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辞职员工开“山寨”公司遭索赔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