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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主格斯尔可汗》惹纠纷 蒙古族说书老人状告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13 10:58  打印此页  关闭

      搜集《格萨尔史诗》专项工作曾被列入国家“六五”、“七五”、“八五”计划,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的斯博士根据他多年来采录、搜集的资料出版了《圣主格斯尔可汗》等书籍。但近日,蒙古族说书老人金某却将斯博士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一并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在斯博士向其采录素材的过程中,未足额支付报酬。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该起著作权纠纷案件。

    原告金老人今年已经70多岁,是一位知名的民间艺人,近年来,先后被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文化艺术界联合会、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文艺家协会等多家机构授予“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等荣誉称号。金老人诉称,被告斯博士与其自1983年相识,于2001年5月邀请原告参加《格萨尔传》全集的审定工作。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由原告将《格萨尔传》全集的原稿及录制的磁带交给被告,被告支付报酬,但至今尚欠有部分款项。而之后被告根据这些素材出版的书籍,不仅未付给原告任何报酬,还将被告自己的肖像和姓名印在书中,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但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办公室给金老人的回函看,对于金老人录制的素材,斯博士已经按约定支付了报酬,并自己垫付了应缴的税款,而支付的酬劳已经超过了全国工作会议规定的标准,现在格萨尔工作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再无剩余。而对于出版的图书,则是斯博士个人利用职权将金老人的素材编入《格萨尔全书》,对于这套图书,国家仅支付印刷费,无其他报酬。

    原告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为收集和整理《格萨尔传》全集,原告奋斗多年,如今却未获得任何回报。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和斯博士支付其报酬50余万元并归还《格萨尔传》原稿。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