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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瀑"引来专利权诉讼 "美的"与发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20 15:37  打印此页  关闭

     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张某诉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和记黄埔地产(北京朝阳)有限公司等侵犯专利权纠纷案。此案的圆满解决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发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促进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运用和实施,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佳契合。

    张某于2000年3月27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权申请。2004年3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了发明专利权,该专利名称为分体式冷热水机组,专利号为:ZL00103523.1。

    张某发现广东美的商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冷冷热水机组飞瀑系列产品的技术特征侵犯了其所依法享有的专利权。故以其中一款空调为证据,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生产、销售风冷冷热水机组飞瀑系列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450万元。

    为了妥善解决涉案产品争议及美的空调系列产品的专利合法性问题,保护发明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官多次主动找双方谈话沟通。最终,在二中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涉案产品及该产品之外共计22款空调产品自愿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