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其不意背后袭击、铁凿击打头部、刀片割其身体……这些常在影视片中看到的暴力手段却被富阳一名年仅15岁的未成年人用以实施抢劫杀人,起因只是为了搞点钱去买一只MP4。3月30日,这名未成年人小雨(化名)被浙江省富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小雨是名初三的学生,在老师和同学眼中,虽然他不爱说话、性格内向,但作为班级卫生委员的他工作负责、学习努力,成绩在年级里排中等的位置,平时比较遵守校规,属于守规的一类学生。
正因为小雨的安静和听话,所以在富阳城区打工的父母安心地把他留在了老家,和爷爷生活在一起,只是每到周末的时候,让小雨到富阳城区相聚。
内向的小雨很少和父母交流,也不愿和同学们诉说心事,他喜欢一个人的时间一个人的空间,在母亲给他买了MP3后,他更是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但母亲渐渐发现,小雨对MP3的沉迷或多或少影响了他的学习,于是对小雨严格要求的母亲暂扣了他的MP3,好让小雨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学习上。
小雨很难过,但他不敢顶撞母亲,只能憋在心里生闷气。看着有些同学们有了更高级的MP4,他也好想拥有一个,能在同学们面前炫耀一下……于是,他想到了抢钱,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2008年9月13日正好是周末,上午10点多小雨放学回到家,准备下午去富阳父母那儿。一个人在家的小雨满脑子都是抢钱的念头,于是他在家里找了一根铁凿和一盒刀片,带着这些东西出了家门。
在家门口的村道上,小雨物色
着抢劫的对象。正在这时,一个挎包女子从门前走过,朝邻村的方向走去。小雨随即尾随其后,跟着女子走了一段路后,加快步伐超过了女子,走到山脚转弯处小雨又减慢了速度,待女子超过自己后再慢慢的跟上去。
这段路靠着山脚的竹林,沿路都没有人家,时值中午,来往村人也很少。小雨观察了前后的路况,见路上没有其他人,便准备动手。小雨拿出了铁凿,快步上前用凿子朝女子的头顶打了一下。女子尖叫一声回头看了一眼小雨,随即拼命的往前跑去。小雨急忙追上去,继续用凿子击打女子的头部,女子摔倒在竹林旁,小雨夺过了女子的挎包,走到路上开始翻看包内的东西。女子看到小雨泛着凶光的眼神非常害怕,她挣扎着起来往路上跑去,小雨见状追上去将女子拖到竹林中,继续用凿子狠狠的击打其头部。见女子还没有昏过去,小雨怕事情败露,便起了杀人灭口之心,于是小雨拿出了刀片,在女子腰部划了一刀,但刀片太软,割女子的同时也划伤了他自己的手,小雨便又继续用凿子击打女子头部直至其昏死过去。小雨以为女子已经死了,便拿着包穿过竹林往山上跑去。
在山上,小雨顾不得爬山时被竹子划开的伤口,开始翻抢来的包,包里有手机、现金、身份证、毕业证等物品,小雨拿了500元现金后把包丢在了山上。随后,小雨径直回到家中,换下了作案时的衣裤,并放在洗衣机中进行了清洗。做完这一切后,小雨便赶去了富阳城区父母处。
小雨到父母处后,因为之前抢劫杀人的事而心事重重,细心的父母发现了小雨情绪上的异样,而且看到小雨手臂和手上都有伤,便询问他怎么弄伤的。小雨便以和同学打架为由搪塞过去。父母随后打电话给小雨的班主任,证实小雨前几天的确和同学起过冲突,但后来已经和同学和好了,便不再深究此事。
而另一边,受害女子被路过的村人发现后,迅速送往了医院抢救,女子头皮多处裂伤,累计长达数10厘米以上,右颞顶部颅骨粉碎性骨折,另手部多处骨折。该女子25岁,正是邻村人,事发地点离她的家只有100多米。女子父亲立即报警。
警方迅速展开侦查,当晚23时许抓获重大嫌疑人小雨。经审查,小雨供认了其抢劫作案的犯罪事实。2008年9月25日,小雨因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被富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小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在实施抢劫犯罪完毕后,为掩饰罪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年龄情况,遂对小雨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3月30日,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小雨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小雨听到判决后,哭诉自己的悔恨之意,然而与他豆蔻青春相伴的依然是漫漫牢狱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