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起特大非法集资案移送审查起诉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受理了由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孙海瑜、胡臻等3人涉嫌集资诈骗,梅水良、魏家迅等9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上述嫌疑人以种植灵芝为诱饵,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39亿余元,被骗群众达11万余人。
经查,2003年4月,孙海瑜出任李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开办的南京金淳蚯蚓粉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后,很快掌握了李某的“集资致富经”。其后,她与金淳公司同事胡某、连某等人以高淳县定埠镇灵芝种植产业为依托成立了南京润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孙海瑜等人宣称灵芝种植和开发产业无风险,能产生高利润,利用多种手段进行虚假宣传、鼓动,先后采用与投资者签订所谓的合伙种植灵芝合同、产品销售合同、工矿产品订货合同等三种模式,在山东、上海、浙江等数十个省、直辖市欺骗群众。2005年,他们用集资款进行增资,将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先后委托国内某投资托管有限公司和美国某公司北京办事处进行财务虚假包装。
经有关部门审计,2004年4月至2008年7月,孙海瑜、胡臻等人非法集资总金额达39亿余元,涉及11万余人,资金主要用于归还前期的集资本金、高额利息、代理商及公司高管提成、个人挥霍、对外放贷以及用于成立关联公司的注册资金等。目前仍有约4.5亿元无法偿还,涉及被骗群众约78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