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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工作机制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1-12-10 19:53  打印此页  关闭

   
山东法院网  2011-12-07 10:28:13  闫继勇 肖春燕  
    11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在济南举行商事诉讼中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工作机制启动仪式。山东高院院长周玉华,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程辉等出席仪式。三方会签了《关于在商事诉讼中建立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工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规定,三部门将共同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重大、敏感案件沟通交流制度,以及法官与律师双向问题反映和工作监督机制,以此来加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信息传递、交流和相互监督。同时规定在省法院民二庭和省律师协会商事业务委员会内部设立常设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日常联络、信息沟通和会议组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