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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闯黄灯”暂不处罚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3-01-09 08:49  打印此页  关闭

    今天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到,针对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相关处罚规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安部交管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行为,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实施一周以来,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公安部高度重视并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