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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师挑战餐饮业“潜规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5-15 10:56  打印此页  关闭

    茶位费服务费

  收得是否有理?

  4律师挑战

  餐饮业“潜规则”

  认为饭店额外收取20元的茶位费和进餐价10%的服务费不合理,武汉4律师挑战餐饮业“潜规则”,将某海鲜酒店告上法庭(本报3月19日曾作报道)。昨日,此案在江岸区永清街法庭开审。

  3月14日晚,曾代理佘祥林案的褚中喜律师和3位同行一起到武汉港附近某海鲜酒店用餐,却被酒店额外收取了4位共20元的茶位费和28元的服务费。褚律师当即提出“不合理”,但酒店主管却说这是“行业规则”。

  昨日庭审上,酒店代理律师提出,酒店菜单上明确写出会加收茶位费和服务费,酒店已尽到告知义务;而且酒店的环境、设施和服务“都是一流”的,“对得起加收的服务费”。而褚律师的代理人则指出,当时酒店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有此项收费,事后对此也无任何解释,何况即便事先告知,这些规定“也属格式化的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力”。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