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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选2010年中澳法律职业发展项目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8-03 09:38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中国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澳大利亚司法部、澳大利亚律师协会、澳大利亚国际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共同签署的中澳法律职业发展计划谅解备忘录,2010年(第四期)中澳法律职业发展项目即将启动,计划选派8名中国律师和律师管理人员赴澳大利亚进行为期4个半月的考察和培训。项目境外费用和国际旅费由澳方提供。

   项目将安排参训学员学习澳大利亚法律体系,并在澳大利亚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政府部门或国际公司法律顾问室学习研究。学习研究的法律领域包括:律师职业规范、法律援助、公司治理、矿产能源业、竞争政策、银行和金融业、纠纷解决办法、破产、房地产。申请人应选择一个领域。完成考察培训之前,每位参训学员要完成一篇关于所选领域的论文并准备一份简明的“行动计划”,阐述如何学以致用。回国后需要时,应将研究成果在国内予以宣传。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项目的候选人。候选人经全国律协审核后,遴选出若干名优秀者报澳方。澳方将确定面试者名单。面试后产生的入选者将于2010年2月赴澳。具体报名相关事宜请与所属推荐单位联系。

  一、候选人条件

  1、执业律师或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在职工作人员;

  2、本科或以上学历并且在司法领域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有效的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分。

  二、报名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为执业律师);

  4、报名表(需加盖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公章);

  5、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6、中英文简历;

  7、用英文撰写短文(A4纸3-5页)。短文应陈述所关心的法律领域或工作情况,介绍中国法律状况、当前的问题或者提出改革建议,以及在澳大利亚的研究如何能够帮助解决一些问题。另外,请说明对指定法律领域的兴趣和经验,希望参加本项目的理由及本人可做出的贡献。(“指定法律领域”指报名表所注明的九个领域:律师职业规范、法律援助、公司治理、矿产能源业、竞争政策、银行和金融业、纠纷解决办法、破产、房地产。申请人应选择一个领域并予以说明)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项目申请人自行报名参加雅思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传真:010-65900977

  网址:www.britishcouncil.org.cn


  咨询部门:全国律协国际部

  电话:(010) 8402 0214 传真:(010) 6406 0207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