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崔自力以能够支付高息为诱饵,利用保险公司作废的保单与他人签订保险合同,伙同他人诈骗两家公司的保险费2400多万元。此后他怀揣百万美元逃往加拿大,却并未过上国外“有钱人”的生活,在今年1月被遣返回国。8月18日,市一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崔自力有期徒刑14年。
今年46岁的崔自力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4年。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月、7月、8月间,崔自力分别伙同邓心志、陈泉山(均已判刑)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的工作人员,以支付高息为诱饵,编造“国寿养老金还本一年期保险”险种,并使用伪造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印章和作废的保单、收据等,先后与两家单位签订虚假保险合同,骗取保险费2425万元。
作案后,2003年1月中旬,崔自力和邓心志一起携带1000多万人民币逃往加拿大。2009年12月,中国和加拿大发表《中加联合声明》。2010年初,崔自力向加拿大移民局自首。今年1月13日,崔自力乘坐加航AC029次航班飞抵北京,成为首名被成功合作遣返的逃犯。
记者了解到,在被遣送回国后,崔自力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在看守所内,崔自力积极参加了各项活动,还曾在所里举办的征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
8月18日,一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崔自力伙同他人虚构事实、冒用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名义,诱骗被害单位签订合同,骗取被害单位巨额资金,侵犯了经济合同管理秩序和被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已经使被骗单位遭受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他自愿接受遣返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8月18日,听到判决后,崔自力表情略显沉重:“有点判重了”,他觉得自己在此案中属于从犯,但这一点在判决中并未得到法院认定,因此他倾向于上诉。
崔自力说,他和邓心志到加拿大后第一年两人还住在一起,还曾商量过在加拿大再进行投资,希望可以挽回一些损失,挣些钱回国还给被骗企业。但在这一年中,崔邓二人连工作都没找,靠吃诈骗的老本度日。
第二年,邓心志给崔自力买了一辆面包车,随后带着其他资金离开了崔投靠亲戚。从此以后,崔自力就靠在加拿大开黑车挣钱,有时负责接送飞机,或者拉国内的旅游团。据了解,由于崔自力办事公道,为人热情,他的生意一直不错,甚至有些接送旅游团的活,他还能分给其他司机干。
崔自力说,在加拿大的生活,自给自足、衣食无忧,但他始终饱受着精神压力,每天干完活后,躺在床上想的都是家人。崔自力离家时有一个七岁的孩子,年迈的父母身体不好。“想的都是如何弥补亲人。”崔自力说。
崔自力说,每当他干完一天的活后,躺在床上想的就是妻子和父母,但却因怕泄露行踪7年未与家里有任何联系。崔自力说,7年来他和邓心志的心理包袱一直没有放下,每天没事的时候,都要上网看新闻,而重点就是从国外被遣返回国的犯罪嫌疑人,在国内受到的处理和待遇。
2008年8月崔自力得知邓心志被加拿大移民局扣留,并被遣送回国后,受到极大震动。每天他都在网上搜寻邓回国受审的消息。崔自力认为,邓回国后交代的犯罪事实,与他所知的情况差距太大。“我想如果再不回去,即使10年后再想回去什么事都说不清楚了。”崔自力说。
崔自力表示,特别是他得知邓心志被判刑后,觉得邓受到的处罚比较公正,认为自己是从犯,如果回国能说清楚。“这样也对得起三家人,自己、邓心志和陈泉山。”崔自力说,今年初,他主动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