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大忠 发表在[ 闲谈 ] |
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关于律师的四个问题,也想就这四个问题的答案写点东西。什么是律师?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能干什么?律师应该怎么干?弄清楚这四个问题是对每一名执业律师的基本要求,身为执业律师,在开始执业之前就应该弄明白这些问题。但是,十分遗憾,据我在二十多年执业过程中的观察,很少有律师真正去思考、研究这些问题,对如此简单而普通的问题,很多律师甚至执业十几年、几十年的律师都没有搞清楚,也不能正确地回答。 一、什么是律师--律师的定义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法》第二条第一款) 律师不是商人!律师是特殊的法律服务专业人员,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律师服务具有一定的公益性,不应该唯利是图。律师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注重社会效益;既要实现经济价值,也要体现社会价值,担当社会责任。 二、律师是干什么的--律师的职责 根据《律师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不得维护当事人的非法利益!律师维护的一定是“合法权益”,不能什么利益都去维护,否则就会加剧社会的不公平,背离律师的宗旨。一定要深刻理解“合法”一词的含义,正确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当事人的“利益”的关系,不能只要是当事人的“利益”,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一味去维护。律师如同医生,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首先对当事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定性分析,准确判断是不是“合法权益”,只有对“合法权益”才能代理。律师不能帮助坏人做坏事,不能为虎作伥,助纣为虐,这是律师的底线。 2、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3、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律师能干什么--律师的业务范围 律师应当干自己份内之事。根据《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5、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6、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不应接受自己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五条)。律师不是万能的,但实践中有个别律师自以为关系通天,神通广大,只要能赚钱,什么业务都敢接,什么事都敢干,做出许多与律师身份不相称的事情。 【案例】 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处理当事人的交通事故等纠纷,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委托事项为:要求交通队认定纠纷属于正常交通事故,不按照交通肇事逃逸来认定;协调交通队处理该事件,不能因被认定为逃逸而拘留当事人;代表当事人向处理公安机关陈述事实经过,不能因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而拘留当事人;申请重新伤情司法鉴定,将鉴定结果控制在轻微伤等。最后由于律师事务所没有满足当事人的要求,而被投诉。大家看看,这些代理事项是律师能干的事吗?上述委托事项,有的属于国家执法机关或专门机构决定处理的事务,有的是必须由当事人本人实施的行为(如“向处理公安机关陈述事实经过”),不得代理,显然是律师自己不能办理的事务,不属于律师业务范围。 四、律师应该怎么干--规范执业 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的执业活动主要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不夸张的说,当事人就是律师的衣食父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自古以来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是随心所欲,想怎么维护就怎么维护,既要“合法”,还要“依法”,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即使当事人的权益是合法的,如果律师不重视依法执业,就会适得其反,不仅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而还会给律师自己带来执业风险。律师应当深刻理解“依法”的意义,规矩做人,规范执业。就是要诚实守信,依法执业。这里的“依法”是指依据实体法和程序法,律师为当事人办理法律事务必须以相关的实体法为依据,尤其是要严格遵守程序法,同时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的前提是懂法,律师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各种实体法、程序法、司法解释和律师执业规范,成为精通法律,业务精湛的专家,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称职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