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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原则与内容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3-18 09:27  打印此页  关闭

文化对律师事务所建设和发展具有无形影响,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是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增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一、律师事务所文化的含义与核心

  (一)含义

  所谓律师事务所文化,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大文化环境影响下,经过律师事务所的领导者的长期倡导和全体律师的积极参与和实践,所形成的整体价值观念、信仰追求、道德规范、行为准则以及传统、习惯、经营特色、管理风格等的总和。律师事务所文化是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共同认可和信奉的共有文化,是律师文化的主体,并主导律师文化。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政治文化、制度文化、组织文化、管理文化、经营文化、服务文化、行为文化、形象文化等。律师事务所文化受一定地域、一定环境、一定条件影响和制约,具有融合性、多元性、独特性、共享性、动态性等特点。

  (二)核心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核心是价值观塑造。价值观是“律师应具有的价值理念”。它是渗透在律师心灵之中的意识形态,包括理想、信念、道德规范、价值取向,服务思想等,即共同持有的价值观。它是律师文化的核心,是律师的灵魂。律师的价值理念应理解为,作为律师所追求的律师职业的终极目标是一种合理信仰,指导律师的行为,是律师行为的判断标准。律师的价值理念是律师文化的核心和灵魂。价值观是律师事务所进行价值评判、选择的内在依据,是律师事务所生存发展的原动力。核心价值对外决定律师事务所的社会形象,影响社会、客户对律师事务所的认可度和美誉度,对内则是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灵魂,具有导向、凝聚、激励、规范、辐射等功能。

  二、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改善办所理念,确立发展目标,构建共同价值,由此达到激励士气、强化认同、规范行为、增强竞争力的目的。开展文化建设需要把律师事务所置于大社会背景中,立足现实,面向未来,从深处挖掘律师事务所的存在意义和生存价值,寻找专业定位,确立发展目标,更新价值观和理念,赋予律师事务所新的精神生命力。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市场是律师事务所的生存环境。适应市场,根据市场的要求进行自我调整,对市场的变化作出及时、正确的反应,是市场对律师事务所的基本要求。律师职业是一个商业性较强的职业,法律服务作为律师的劳动成果,具有商品特征,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和自由交换,市场规律,调节着整个律师行业的供需,才使整个律师产业基本保持着动态平衡,有时还出现明显的供不应求和供大于求的局部震荡。加入了WTO,由于国际律师市场的竞争,我国的律师市场即将开放,国外律师文化的进入对我国律师文化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国外律师的进入,对我国律师市场的供需关系也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对我国律师文化的建设任务、进程、手段、方式均将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律师文化首先体现出来的是市场的文化和竞争的文化。

  (二)适应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

  律师事务所的文化是基于律师事务所的人员、业务、组织方式等客观组成要素,蕴涵于质内、发散于形外的一种精神气质,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不可模仿,不能复制。律师事务所要从本所的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所情开展文化建设。要根据发展目标和市场要求,对人员、管理、业务建设等各项要素进行科学有效的组合,突出自己的业务特色和管理特色,保持和强化已形成的竞争优势,全面提升律师事务所的实力。要动员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参与到文化建设中来,共同探讨律师事务所的办所方针,研究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共同建造文化,同时要通过大家的参与,进一步统一思想,加深相互理解,为文化的执行打下基础。

  (三)适应行业发展的要求

  作为律师行业的一分子,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必须要与行业文化相融。律师事务所的文化要符合律师行业的特点,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突出强调社会责任,避免商业化;要遵循律师行业规范,倡导诚信服务,恪守职业道德,严格自律;要维护律师行业的利益。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离不开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文化建设时,要自觉把本所发展与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协同起来,把维护律师行业的声誉、促进维护律师行业的发展作为自己的义务,杜绝为单纯追求本所发展,不顾行业利益,甚至不惜损坏行业利益的做法。

  三、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内容

  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律师事务所的物化层、制度层和精神层三个层次入手,通过确立共同价值、理念和愿景,提高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规范行为,提高效率,改善形象,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律师事务所人本文化建设

  当前,知识和经验逐步取代了资本,成为社会生产的主导要素,并改变着社会组织的结构和管理。组织管理的重点转移到如何提高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人性化管理大行其道。人本主义思想是现代的西方哲学思潮,人本主义哲学思想的核心是人性论,即一切从人性出发、一切为了人的发展。在人本主义的影响下的人本管理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理念,也可以应用于律师所的管理,它的表现:其一依靠人。其二开发人的潜能。其三尊重每一个人。其四塑造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律师事务所要适应这种要求,在制度和管理上增加更多的人文关怀,建立人性化的管理模式,在律师和律师事物所整体目标一致的同时,尊重律师个体价值观念、发展目标和律师事物所的整体发展相一致的模式。要律师事务所要把律师作为最大的财富,珍惜和爱护律师人才。

  (二)律师事务所团队文化建设

  律师之间有效合作的基础就是律师团队文化的理念和团队精神。律师团队文化是协调律师之间差异和矛盾的最主要理念之一。一个律师事务所可持续的增长更需要律师团队文化中的精神理念。律师团队文化的核心主张之一就是要充分发挥律师的比较优势,要求律师们必须在个人价值理念之上拥有牢固的律师团队文化的价值理念。分工协作是律师事务所正常运转的基础,但是分工协作的好与坏、成与败又取决于律师们对团队理念的认同程度。因此,律师之间自觉有效的协作必须有价值理念上的认同,必须有坚实的律师团队文化理念作基础。

  (三)律师事务所品牌文化建设

  品牌是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最好的品牌传达了质量的保证,同时也是文化的载体。品牌是连接客户、市场与律师事务所的媒介,是律师事务所形象在客户心中的浓缩,是文化的外在表现。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必须将内部的人本文化体现到律所的社会形象和法律服务中,这就是律所文化建设的最终承载者--律所的品牌文化。在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当中,它是外显的一种方式,是通过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活动所表现出来的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外部形象特征,或者说视觉特征。

  打造品牌要建立在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律师事务所品牌文化的创立和建设都源自于其向社会提供的“产品”--法律服务,因此品牌文化建设分为法律服务质量品牌文化和形象品牌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律师事务所不仅要在字号、服务标识等可视要素上下功夫,更要在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同时,还要在与客户交往过程中给客户留下的心理感受上下功夫,通过向客户提供优良的服务,使客户产生心理和情感上的归属感和依赖感,从而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客户的忠诚度。律师事务所要发动全所人员参与到打造品牌、树立形象的活动中,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律师事务所。

  (四)律师事务所精神文化建设

  律师事务所精神文化主要具有以下内涵:

  第一,正义。当今法律文化的发展、诉讼对抗制度的演进、以当事人及律师作为重要介入力量法律适用的完善,必然要求当代中国律师倡举正义精神,在法务实践前沿维护法的尊严。正义是法的本质,正义理应是律师文化的首选精神内涵。

  第二,独立。独立精神是当代中国律师文化最为缺乏、最需弘扬的精神内涵。在追求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中国,律师独立也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内在属性。独立是当代中国律师文化最具现实意义的精神内涵。

  第三,诚信。显然诚信肯定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文化元素,但在法律职业文化领域当中,却只有律师文化应将其作为主导的精神内涵。诚信是当代中国律师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层精神内涵。

  第四,自由。律师执业的这种社会属性,是以律师的自由为表征的,正是社会和国家赋予了律师“执业特权”?自由辩护的权利。它暗示着法律的公平、正当,反映着大众对法律的信心、对法制的方向性选择。自由是律师文化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