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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0-08-03 09:27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方便快捷的为广大律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统一规范报送材料工作,现就我市律师行业材料报送工作明确如下:
  一、报送单位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材料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一报送。按照管理权限,本着“谁管理、谁报送”的原则,各县(市)区属律师事务所的材料报至各县(市)区司法局,由其审查合格后报至市司法局;市直所直接报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审查合格后报至省司法厅。
  二、报送时间、地点
  从8月9日起,报送时间每周一、二,报送地点: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区1120,电话:66608175,联系人:高宇
  三、报送人员
  各单位由律师事务所内勤或县(市)区工作人员作为材料报送负责人,尽量保持人员的稳定性。
  四、材料范围
  报送的材料范围包括:申请执业许可的材料(包括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变更材料(包括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合伙人、住址、章程、协议,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律师工作报表,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实习证的申请报市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