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全体律师:
为迎接市司法局的“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检查验收工作,本所律师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自己参加本所计划学习的学习笔记准备好,并按市局通知(附后)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行政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
关于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以来,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要求,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了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已顺利完成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阶段的任务,转入检查验收阶段。为善始善终地完成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局将于近期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总结工作,认真迎接检查验收。各律师事务所要对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全面总结开展活动的做法举措、取得的成效及存在问题,把总结过程作为提高促进的过程。各单位务必于12月26日前完成总结工作。从12月27日起,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对所属律师事务所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市局对市直律师事务所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并对区县属律师事务所进行抽查。要重点检查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学习、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聘用律师和行政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检查验收结束后,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市局律师管理处。
二、树立先进典型,积极推荐模范律师。评选表彰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十大律师是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行业形象、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党支部推荐一名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的律师,联合党支部要充分征求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意见,没有党支部(或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以所为单位推荐,济阳、商河、平阴、长清由区县司法局负责推荐。各单位务必于12月26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申报表附后)和事迹材料(500字左右)上报市局律师管理处。参评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十大律师的条件为:1、执业年限3年以上;2、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开展律师队伍建设年活动表现优秀,能够较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4、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届时,市局将通过客户回访、征求当事人意见、向公检法等部门了解情况等途径,确定表彰人选。
三、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好检查验收工作。律管科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开展活动不认真、存在问题较多、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市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延长活动时间,严格工作标准,直至达到活动要求。
联系人:高宇、金昭鑫,联系电话:66608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