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有一档栏目叫《每周质量报告》,以“打造有质量的生活”为主旨,其在深入生活、深度挖掘事实真相与隐秘的同时,也将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多职业“黑幕”一层层拉开、许多行业“潜规则”一次次曝光,使得苏丹红、吊白块、福尔马林、三聚氰胺等掺入食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榜上有名”,也使着色剂、抗氧化剂、山梨酸钾、亚硝酸钠等等这些食品添加剂滥用危及我们的身体健康而“引火烧身”,受到广泛“非议”。
刚刚过去的一年,由“三鹿”引发的食品公共安全事件,使我国的《食品安全法》修订在本年度获得特别“关照”,并打破立法常规,一再审议再三修改而进入四审立法程序中,足见国家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前所未有的重视。本法从2007年初次提请审议以来,通过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专家、学者和委员们数次研讨,反复论证,审时度势,使得这部关乎国事民生的食品“大法”颇有“超前意识”,具有了前瞻性的规范设计。
其中引起普遍关注的,是有针对性的重大修改之处:特别强调地方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职责与沟通配合、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食品召回制度、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摊贩的管理、食品检验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八个方面,以求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诸如“三鹿事件”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废除“食品免检”制度,明确“惩罚性赔偿”救济措施和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管理;并决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以便运筹帷幄,高屋建瓴,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日前,面对非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所带来的诸多安全隐患严峻情势,新年伊始,全国各地相继展开督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对各辖区内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餐饮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与问题整改。重典治乱前的“热身”,幡然改进中,引领我国食品行业一步步走向严格规制、良性发展之路。
毋庸讳言,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不断,除了立法滞后、监管缺失等外在原因之外,还有一个根本的内在因素--食品原料供应商、食品加工生产商和销售商较多的缺少法律意识,缺失敬畏法律而滋生藐视规章、轻视安全、漠视生命之心,加之社会的“宽容”、消费者的“弱势”、政府的“失察”,尤其是法律的“宽大”--缺乏惩罚性赔偿机制,法律威慑力不足,违法者的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消费者维权之路艰难……凡此种种制度缺陷,更促其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步利令智昏之行径,使得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社会矛盾短时间内加剧。而一些不良经营者的“黑心”经营活动,虽经“累教”却昧心不改,执迷不悟;几经“严打”仍不绝后患,死灰复燃,俨然职业“不倒翁”。曾几时何,每每出现食品安全隐患,危情四伏,向其调查、求证时,往往是无所不用其极的推委、搪塞;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则又不择手段的遮蔽、瞒报甚至封杀;向其索赔求偿,不啻与虎谋皮,何其难哉!
如今,“失地”收复,法入其道,法令其行,法网天下,依法“打造有质量的生活”指日可待。正基于此,在新的一年里展望民生问题,面对大学生就业之困、社会保险之争、城乡户籍之变……我更关注“以食为天”的民众的食品安全“天堑”变通途之路。直观民瘼与民气,挥别过去一年心中太多的阵痛和忧虑,以前车之鉴、历史为镜,在《食品安全法》即将通过、行将实施之际,我衷心祈愿:愿食品经营者“感同身受”,能够深切体悟“营生”自身兼“养生”天下的经营之道;愿中国食品企业能够自尊自律,坚守诚信,做中国的“良心奶”、“放心粮”,肩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同时期望消费者维权的声音更高、媒体监督的力度更强,而政府监管“守夜”更勤勉,真正让咱们老百姓家家寝食无忧、人人健康舒心、岁岁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