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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省律协《关于自愿报名申请参加省律师协会两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08 14:28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市律师协会:

依据《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规则》,省律协秘书处起草了《关于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方案》,经征求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意见,决定本届理事会共设置16个专门委员会、30个专业委员会。现就自愿报名参加“两专”委员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及专业委员会名单

(一)专门委员会(共16个)

1.战略发展与规划委员会

2.权益保障委员会

3.教育培训委员会

4.宣传联络委员会

5.奖励与惩戒委员会

6.业务指导和公平竞争委员会

7.资产与财务管理委员会

8.会员服务与文体工作委员会

9.实习与执业考核委员会

10.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

11.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委员会

12.参政议政促进工作委员会

13.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

14.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15.省直律师事务所工作委员会

16.公益法律服务中心

(二)专业委员会(共30个)

1.刑事业务委员会

2.民事业务委员会

3.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

4.行政法业务委员会

5.公司业务委员会

6.金融业务委员会

7.投资和改制业务委员会

8.房地产业务委员会

9.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

10.财税法业务委员会

11.法律顾问业务委员会

12.农村法律业务委员会

13.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业务委员会

14.自贸区法律服务委员会

15.海事海商业务委员会

16.破产清算业务委员会

17.保险业务委员会

18.交通侵权业务委员会

19.医疗侵权业务委员会

20.文化体育业务委员会

21.网络和电子商务业务委员会

22.证券、基金、期货、信托业务委员会

23.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

24.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

25.消费者权益保障业务委员会

26.未成年人保护业务委员会

27.法律援助业务委员会

28.环境和资源保护业务委员会

29.宪法和人权业务委员会

30.诉讼和仲裁业务委员会

二、申请条件

(一)专门委员会委员申请条件

1.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受到过行政处分和行业处罚;

2.执业满3年(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除外);

3.在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职务;

4.对所申请的委员会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知名度;

5.对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充满热情。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申请条件

1.模范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受到过行政处分和行业处罚;

2.律师执业满5年或具有同等专业工作经历;

3.在相应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知名度,具有业务著作、论文、典型案例等;

4.担任律师事务所相应业务带头人;

5.对推动律师业务发展充满热情。

三、报名方式

1.律师根据设定条件于58日至12日自愿申报,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查同意,并由所属市律师协会审核推荐;省直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直接向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申报。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专业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申请表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由各市律师协会审核同意后于514日统一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3.每名律师可任选一个专门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律师协会要从强化行业管理与服务职能,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选拔品德优秀,业务优良,具有奉献精神的律师吸收到“两专”委员会。不得拉关系、送人情,把“两专”委员为当做“名利场”。

2.为尽快组建起“两专”委员会开展工作,请各市律协、省直各律师事务所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本市、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律师报名,并按时上报申请材料。

3.请各市律师协会通知本市所属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组织律师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一并报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赵  

联系电话:053182923272

 附件:专业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申请表.doc

                           山东省律师协会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