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玉律师于199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原为政府公务人员,后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已经连续执业二十几年。因律师工作业绩突出,张辉玉律师先后被省市授予“济南市先锋律师”、“山东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现为中共山东誉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山东誉实律师事务律师所高级合伙人。
张辉玉律师执业以来,先后代理民事、刑事、行政、仲裁等各类诉讼及非诉讼案件数百起,具有诉讼、仲裁、调解及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服务质量和工作业绩受到服务对象、律师行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张辉玉律师执业以来,先后被多地政府确定为法律顾问专家库人员,为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先后担任多家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促进了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协助政府部门做好了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群体性事件化解和群众上访疏导等工作。先后担任数十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这些顾问单位多涉及省市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等,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自2015年以来张辉玉律师连续受聘为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2016年7月该中心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试点调解组织”)的调解员,成功调解多起案件,成功化解了资本市场的诸多矛盾。
自2018年以来张辉玉律师受聘为山东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项目评审专家,曾参加多个重大投资项目的专家评审,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依法保障了项目的合法运作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自2009年至今先后担任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利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为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法律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促进了公司决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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