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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言获罪”:何时听见律师的声音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10 10:14  打印此页  关闭

    上海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老家河南灵宝非法征地,遭到灵宝警方的跨省追捕,罪名是“诽谤”,并关押进看守所数天。 

  一系列值得注意的细节是:王帅家人要求放人,警方答复说,先把地里的果树刨了。几天后,王家与政府达成协议,把果树砍了。于是警方将王帅从看守所放了出来,理由是“证据不足”。并且,当地警方要求王帅保持沉默,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警方。 

  这一些细节说明,警方做出关押还是放人的决定,取决于法律之外的因素。当地警方既可以以“诽谤”的罪名将一个公民抓进看守所,也可以因其他交易的达成而以“证据不足”的理由放出。对一个公民的权利和人身自由,这样予取予夺,翻云覆雨,是继高唐、彭水、西丰等事件之后又一个“因言获罪”的例子,也是权力凌驾法律的再次证明。  

  这一些细节还说明,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没有意识到其权力的边界,扩大权力使用的范围,不仅控制人的肉体,还试图控制人的思想和语言。 

  王帅的举报是不是“诽谤”,真实性如何,有没有构成犯罪……这些问题不是由当地执法部门、当地宣传部门可以单方面判定的,而是由司法部门依据法律做出判定,司法程序、辩护律师、庭审等都不可或缺。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了执法部门的作为,听见了政府部门的声音??当地宣传部一位部长说,这个发帖人完全是“造谣”、“诬蔑”,“受到一定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但是,遍览新闻报道,我们没有见到司法的声音,没有听见律师的声音。事实上,一个人无辜还是犯罪,这些声音是不可缺少的。之所以不可缺少,不仅在于这些声音保障权利、保障公正,更在于这些声音对执法行为和行政行为是必要的监督。 

  在此前的类似事件中,我们也发现同样的缺失。虽然舆论之哗然,媒体之报道,在事后能对事件的转机和改善起到一定作用,但根本性的、可预期的救济方式,还是司法救济,这就要听见律师的声音。 
  另一方面,这些事件的受害者,也可以委托律师,拿起法律的武器,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让这些部门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只有付出代价,承担法律责任,才会有所畏惧,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类似事件的不断发生。因此,在民告官、在对政府和警方的事后问责中,我们同样需要听见律师的声音。 

  目前,我们提出要建立法治社会,很多地方提出要在数年之内打造法治政府。某种程度上说,在类似“因言获罪”,类似未审先判的事件中,何时听见司法的声音、律师的声音,他们的声音有多大,我们就可以知道我们离法治社会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