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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宾馆“12点退房”商业潜规则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14 09:30  打印此页  关闭

 

     在宾馆酒店的住宿规定中,中午12点退房是一条普遍的规定。对于这样的规定,许多消费者颇有微词。不久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举措,公开向其发起挑战,这些消费维权举措涉及多个商业领域的潜规则,其中就有宾馆酒店中午12点退房这类不合理的规定。

    12点退房:“霸道”的规定

    “做我们这类工作的人,出差是经常的事,出入宾馆更是‘家常便饭’,对宾馆酒店的各类规定都有着深刻的认识……”石家庄市民孙先生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经常外出联系业务。“我跑业务已经快10年时间了,全国各地几乎要跑遍了,住过的宾馆酒店不计其数。对宾馆酒店的各类规定,我最不满意的就是中午12点退房这一项。”

    谈及对这项规定不满意的原因,孙先生说,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他往往要在中午请客户吃饭,而宾馆规定的退房时间恰恰是中午12点。“如果早些退房,一些行李等物品没地方放。如果不提前退房,一过12点就要另付房费……”

    孙先生每次办完业务基本上都是12点以后,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他都要被迫多掏半天或一天的房费。

    “我粗略地算了一下,这些年无端多掏的房费总额在10万元以上,也就是说,我每年要在住宿方面花1万多元的冤枉钱。”孙先生摇着头无奈地说。

    孙先生告诉记者,对于宾馆酒店规定的中午12点退房,他不会无动于衷。“我每次入住宾馆酒店之前,都要询问具体的退房时间,宾馆服务人员往往很生

    硬地回答是中午12点,我要求延长一些时间,但每次都被服务人员严词拒绝。”

    对于服务人员的态度,孙先生认为“非常霸道”。“他们从不考虑客人的实际情况,而是一味地说宾馆方面是这么规定的,让人十分无奈。”孙先生说。

    和孙先生一样感到无奈的还有省会的郝先生。郝先生并不经常出差,一年才出去一两次,但他同样对宾馆的退房规定有着不满。“那次我去郑州,晚上10点到的,住进宾馆的时候就已经是晚上11点了。第二天下午7点多办完事情后,我去退房,服务员收取了两天的房费。”郝先生说,当时他感觉很纳闷,就问服务员为什么要收取两天的房费。服务员解释说,到当天12点,他应当支付第一个全天的房费,而他退房的时间又超过了下午6点,应当支付第二个全天的房费,所以要收取他两天的房费。

    对于服务人员的解释,郝先生当然不能接受。“我在宾馆总共住了不到24小时,却要支付48小时的费用,这样的结果谁能接受呢?”于是,在宾馆的服务台前,郝先生和服务人员争吵了起来。双方的争吵声惊动了当天的一位值班副经理,这位副经理了解到情况后,主动将第二个全天的费用压缩为半天,郝先生的情绪这才平静下来。

    据记者了解,实际上,每个外出办事住宾馆或者酒店的人都会有这种经历,都会对宾馆或酒店的做法产生一些异议,但多数情况下,人们心里有不满却不愿与之计较,而是采取了息事宁人的做法。可是也有一些爱“较真”的人不甘心吃亏,向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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