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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了援助律师的帮助”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16 09:12  打印此页  关闭

    拿着4200元赔偿款,看着自己残缺的右手,老张眼眶噙满泪水?“3年了!多亏了援助律师,我才拿到赔偿金。谢谢!”

  3年前的一个上午,河南省濮阳市农民工老张在清徐县某暖气片厂干活,与同班工人更换混砂机三角传动带时,不慎将右手卷入传送带中,工友赶忙将他送往医院,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他的右手拇指末节切除,食指畸形。治疗期间共花去医疗费3800多元,单位只出了600元便没了后话。出院后,老张一次次与厂方协商赔偿问题,单位只同意支付1万元赔偿款。家中的四个老人和四个孩子靠他一人养活,为了生计,老张暂时放弃了继续讨要赔偿的打算。去年,在周围朋友的提醒下,老张来到清徐县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但被告知因受伤已超过一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老张彻底失望了,再次选择了放弃维权。

  直到今年,来太原打工的老张,在一次工地上的普法宣传中,听到律师关于劳动维权的案例讲解,才重新燃起了为自己维权的念头。3月9日,他来到山西省农民工援助工作站,向律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年轻的郑俊丽律师听了老张的讲述,决定承办该案。因为从受伤之日到现在已经过去3年多,错过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因此,以劳动争议为由获得法律救济希望渺茫。了解到当事人一直在与单位协商,于是律师与当事人一起前往清徐协商解决此事。在协商过程中,郑律师将谈话进行了录音,以便在协商不成时以人身损害赔偿为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3月17日,郑律师与当事人再次与用人单位协商,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及各项赔偿的计算依据,3月20日下午,再次去清徐县找总经理协商,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同意一次性支付张某工伤赔偿款42000元。

  通过该案,律师提醒广大农民工在发生欠薪、工伤等事件,应当及时依法寻求法律援助机构帮助,以免错失最佳维权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