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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原董事长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 确定提出上诉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1-26 21:46  打印此页  关闭

田文华辩护律师刘新维证实,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现已决定上诉。该律师表示最迟2月一日将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书。

中新社石家庄1月24日电 记者今日从田文华辩护律师刘新维处证实,田文华不服一审判决,现已决定上诉。该律师表示最迟2月一日将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书。

22日,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四百六十八万余元。 宣判当日,田文华没有作出上诉表示,当庭未置一言。

刘新维律师表示,23日会见田文华时,她做出表示对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存在异议,她认为自己应承担重大责任事故罪法律责任,故此决定提出上诉。

刘新维律师称,按照法律程序,终审判决将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至于改判概率目前不好评价。

一审判决中,原三鹿集团四名高管均获刑,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副总经理王玉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副总经理杭志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原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此案去年12月31日公开审理时,田文华曾当日在庭上表示,向全国人民道歉,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田张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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