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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嫖宿幼女案被告律师不愿出庭辩护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09-04-10 10:11  打印此页  关闭

    4月8日8时30分,震惊全国的贵州习水县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此案因涉及未成年人,所以未公开开庭审理,之前也未进行案情通报。

  一些原本由司法部门为被告指定的辩护律师,4月8日未出现在庭审现场,“我不愿为这种人辩护”。

  >>庭审现场

  7嫌疑人出庭受审

  7日晚上,遵义市政法委书记杨舟率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负责人抵达习水,听取案件审理筹备情况。

  习水县“8?15”嫖宿幼女案,共有7人被提起诉讼。其中6人涉嫌嫖宿幼女罪,包括县职业高中教师冯支洋、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民、县马临工业区国土所所长陈孟然、县社保局干部黄永亮、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5名公职人员,以及出租车司机冯勇。此外,还有涉嫌容留妇女卖淫罪的袁荣会。

  上述被告被控先后于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期间,在当地嫖宿幼女。案发后,他们先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月8日,上述7名嫌疑人出庭受审。

  数百群众庭外聚集

  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并表示在庭审结束前,不会发布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4月8日早晨不到8点,在习水县法院大楼前,除了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等众多媒体记者外,还聚集了大量群众。“习水出了这样大的丑闻,很丢脸。”一名当地群众说,他想看看,究竟是一些什么样的人这样丧尽天良。

  9点以后,现场聚集人数达到300人,有关方面设置了警戒线,并增派警力维持秩序。一位受害人家长试图进入法庭旁听被拒绝。县委书记和当地一批干部也来到现场,向义愤的群众解释不公开审理的原因。

  “庭审结束后,我们会主动向媒体提供一份新闻稿。”习水县法院院长余德平承诺,将公开宣判,并允许公民旁听。

  庭审预计将进行两天。

  被告律师不愿辩护

  据了解,一些原本由司法部门为被告指定的辩护律师,当天未出现在庭审现场,转由其他律师代理。

  “我不愿为这种人辩护。”一位辞去委托的律师说,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人愿为此案被告辩护。

  >>嫌犯现状

  移民办主任被免职

  习水县委书记李凌说,本案所涉及的公职人员,已分别被免职、停职或停发工资等。针对此案,政府及相关部门不回避、不隐瞒,及时向媒体通报案件情况。

  目前,涉案的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民已被免除行政职务,县人大代表、习水县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母明忠被中止代表资格。司法审判结束后,对于其他涉案公职人员将依法进行严惩。

  针对媒体追问该案是否是习水县卖淫嫖娼现象“冰山一角”时,李凌说:“习水很重视打黄扫非工作。在改革开放矛盾期,出现这么几个道德败坏的人,是偶然。”

  >>官方表态

  量刑要求顶格处理

  这起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受到贵州省各级各部门重视。在案件侦破期间,贵州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崔亚冬多次批示,要求严肃查处此案。

  7日晚,遵义市政法委在习水召开案情通气会。市政法委书记杨舟说,这是一起“丧尽天良”、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

  杨舟质问,为什么有黑旅社?为什么有黑老板?从2007年10月到2008年8月报案,为什么发案长达一年时间没被发现?此案反映出当社会管理、干部教育管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学校内部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不足等问题。

  杨舟要求“三问”该案:嫌疑人是否全部归案;政法机关是否有不作为情况;此案中是否存在“保护伞”。对此案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顶格处理,对此类伤天害理、影响极坏的案件必须依法体现从严、从重原则。一旦发现案情重大,需要提级审理的,必须提级处理。

  习水县近期将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斗争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加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