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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坟墓刷漆折射公权力扭曲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0-07-23 10:56  打印此页  关闭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发生了坟墓刷绿漆的咄咄怪事。从宜良县城往狗街公路两侧山上,坟墓墓碑要么被刷上一层绿油漆,要么被“披”上绿色或黑色的“伪装网”。当地村民称,十多天前,政府部门在村子里用高音喇叭通知,要求各家各户在自家坟墓上刷上一层绿油漆,或用绿布把坟墓遮挡起来,不然的话就炸掉坟墓。一些村民找街道办事处询问原因,得到的答复是:这是上面的要求,说如果不刷绿漆,在绿油油的青山上,东一块西一块的白色坟墓,很难看。

   
    无独有偶,几年前,云南富民县也曾发生过类似的“刷漆事件”。当时富民县老首山上一个被关停的采石场几乎全被刷成绿色,而“绿化”工人称,他们是受县农林局委托来刷漆的,花费大约40余万元,如果用这笔经费购买树苗绿化,“可以栽满几座山”。
   
    与几年前的“刷漆事件”相比,宜良县此次行动可谓“更上层楼”——人家刷的是荒山,宜良则连坟墓墓碑也不放过。中国有句老话叫无利不起早,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会想出刷漆这样的歪招,自然是希望能从这等面子工程中受益。劳民伤财的政府行为常有,但逼着老百姓给坟墓刷绿漆,更将扭曲公权的狰狞展现得淋漓尽致。
   
    墓碑被刷成绿色,或许不会带来多少物质损失,但宜良县的行为更像是一个隐喻:只要公权愿意,便可肆意践踏一切常识、公理、道德、人伦,若死者在天有灵,也同样得避让三分。而如果连给墓碑刷漆这样的事人们都乖乖做了,无异于彻底摧毁了其说“不”的意志,公权力可为所欲为、无往而不利的权威更可得以张扬和确认。
   
    事实上,很多时候公权力正是通过类似荒诞的“小事”入侵公理常识。比如明摆着违法但就是能堂而皇之挺立的“楼坚强”,比如“带病”的官员就是能接二连三地顺利复出……当这些“小事”越来越多,甚至到了人们已经麻木无语的地步,公平正义的底线便会一再后撤,而公权力也会变得更加张狂。
   
    最近,陕西国土厅公然否定法院判决,引发舆论哗然。某种程度上说,政府部门否定法院判决同政府部门强迫老百姓给坟墓刷绿漆一样荒谬、嚣张。而这些荒诞事件的背后,潜藏的却是公权力无度扩张、社会底线一再失守的残酷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