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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会长建议设立国家律师学院
全国律协会长称中国律师国际地位为中上水平
全国律协会长称律师业受到金融危机影响
3月5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接受央视《中国法治报道》“小撒探会”专访。于宁再次建议设立国家律师学院,并建议法学院校开设律师学专业。于宁委员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来袭时中国律师应当有所作为。
以下是采访摘录。
于宁
于宁(左)吴德立委员亲切交谈
于宁:建议设立国家律师学院 法学院校应开设律师学专业
撒贝宁:我在采访全国政协委员、段祺华律师时,了解到他提了一个提案,就是律师培养应该上升到国家战略的这种高度来谈,我不知道您是否认同他这个观点?
于宁:我对这个提法非常赞同。去年我也有个提案,就是关于国家律师学院的建议,因为律师作为推动民主法治的重要力量,虽然他的职业形式不是公职人员,而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国家叫自由职业者,就是社会专业人士,不是公职人员。但是从国家的角度来考虑,这部分人如果能够真正推动我们的法治民主,国家应该从战略角度来考虑他们的政治素质、综合能力的提高。国家应该纳入人才培养的战略高度来考虑,为他们创造条件,搭建起平台,加快这方面的培养。我去年也提了要建立国家律师学院,今年没有重复提,但是我还会通过其他途径反映意见。
撒贝宁:您觉得咱们的律师学院的培养,主要是侧重于哪些方面?
于宁:我讲的一个侧重问题就是培养复合型高端人才,不仅是学历教育,法学教育现在据说有几百所,但是法学院校教育水平参差不齐,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律师学这样的专业,我跟高校呼吁过,我说你这个学校教育应该为社会服务,律师现在是个热门,是学法学的年轻人很向往的职业,应该有律师学这样的专业,但是他没有。我们的律师学院我想侧重于高端的,进修性质的这个角度,比如像那些除了法学知识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比如搞专利、搞知识产权、搞反倾销、搞金融,都需要一些相关的边缘的、临近的一些学科,如果有律师学院可以比较系统地解决这个问题。
于宁:应对金融危机 律师大有作为
撒贝宁:在目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您觉得律师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律师怎么用自己的力量帮助企业抵御金融危机?
于宁:那么这次金融危机的发生,根子上就是过度的信贷消费金融衍生工具缺乏监管地滥用等等,造成了今天这样拖累了实体经济的发展,打乱了经济秩序,资金链中断等等。这里很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和法律方面的缺陷。法律职业人要更多地研究今后在经济运行、社会发展怎样避免类似的问题。中国律师也在考虑,前不久我们好几个专业委员会都在做这方面的研究,今后如何避免,现在出现问题怎么防范。当然律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自身作为高端服务业,也受到这次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经济衰退的影响。
律师我觉得应该在几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给政府发挥作用,政府如果有很好的法律顾问,有律师帮他把握,帮他在决策方面提供参考的意见是非常好的。第二我觉得可以帮助企业,帮助企业规范他的交易行为,帮助企业安排好他的包括兼并、收购、破产,安排好企业的重组、治理、调整等等。前不久,浙江省提出给企业做法律体检,法律体检就是剖析这个企业法律存在什么缺陷,什么问题,可能有什么风险。这都是很好的做法。另外律师还应该在促进和谐社会,稳定社会环境,为经济发展运行提供一个很好的社会氛围。
于宁评中国律师国际地位:中上水平
撒贝宁: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长,您如何评价中国律师目前在国际上的地位?
于宁:总体来说我觉得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算是中上吧,我们别把话说满。
撒贝宁:您怎么评价在这两三年当中中国律师在国际上的表现?
于宁:我个人觉得,中国律师能够走出国门去,为我们的企业从事法律服务还是很少的。中国的企业家和国外企业家不一样,国外的跨国公司当他到境外去投资的时候是希望投资目的国的律师来从事服务的,但中国企业家往往第一委托人是本国的律师。我今天上午还跟几个企业老总说,你们用不用中国的法律顾问?但总的来看我们这种意识不强。
撒贝宁:那在您的理想状况当中,中国律师未来在世界上的地位,应该是一个什么样子,我们应该掌握多少话语权?
于宁:我觉得我们的律师发展目前还是刚刚摆脱了幼稚,在逐步走向成熟这个阶段。应该说律师现在中国社会生活中发挥的社会效应是非常好的。但是同时律师作为第三产业的一部分,他本身除了社会效应以外,从产业角度也应该有个考量标准,我们现在还不行。北京律师创造的GDP产值能够达到北京市GDP总量的大概近千分之八九左右,不到百分之一。那么全国平均的数字很低,而在发达国家,美国达到1.8,非常高。
律师代表提出:尊重老百姓诉权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表现
法制网 席锋宇
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巨大的历史进步,同时,也产生和累积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如何科学地解决这些矛盾,最大化地维护人民群中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务之急。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这是对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出的新要求。记者就此内容采访了几位律师代表,大家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社会变革百姓利益诉求增多
广东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代表说,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公民都拥有许多属于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就需要表达出来,这就是利益诉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的利益格局逐渐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等特点,因此一些矛盾也开始大量产生。如何在这种矛盾处理解决中维护好百姓的利益诉求是每个政府都该思考的内容。"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德云代表说,目前,我国的改革和发展进入一个攻坚阶段和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历史性的深刻变化与调整,一方面给我国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和机遇,另一方面也必然产生这样那样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在社会中又存在着各种群体,而一些群体往往由于处于弱势,产生许多困难。就业、医疗、教育、分配等涉及民生的问题往往成为矛盾和冲突最为集中的领域。如果不能积极引导群众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去解决这些矛盾,往往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危害。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代表说,过去的矛盾纠纷大多是婆媳吵架、邻居红脸、民间借贷之类的民事小纠纷,而现在的矛盾纠纷,很多是由于利益纷争造成的,比如劳资纠纷、土地问题、环境污染、物业管理矛盾等。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群体性、反复性,单凭一个部门难以解决。而老百姓在合理进行利益诉求时,最怕遭遇相关部门之间"踢皮球",最怕"跑断腿"。
报告充分体现政府依法行政理念
陈舒说,看到报告中出现的这句话,心里觉得特别欣慰。"这一直是我们法律人希望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实现的一个目标。总理在报告中特别指出这句话的背后,说明政府意识到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说明政府进一步树立了依法行政理念。
"报告中有一段内容,不知道你注意没有?"韩德云代表首先抛给记者一个问题。"就是'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其中关于表达权的提出是个不能忽视的亮点。"他说,"而尊重人民群众的表达权和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内容正好相呼应。"他介绍,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四个机制:一个是矛盾的调整机制、一个是利益诉求的表达机制、一个是权益的保障机制、一个是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协调机制。这里面也提到了百姓"表达权"。他说,尊重百姓的表达权,才能认真倾听其利益诉求,才能帮助其解决所面临的问题。这也是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体现。
畅通百姓利益诉求渠道
"目前百姓利益诉求的渠道还不够畅通。"杨伟程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样就容易形成群众把矛盾和问题的解决都集中在上访和信访上,甚至是采取更加极端的方式。"
韩德云认为,现在维权成本比较高也是百姓不愿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利益诉求问题的原因。
陈舒建议,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的一个重要保证,是要畅通百姓诉求的途径,建立起更加方便快捷的诉求渠道。涉及到和百姓利益诉求有关的政府机关、人民调解、仲裁机构、律师行业应该拿出更多的责任心,真正帮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
杨伟程建议,要加大宣传百姓通过法律维权的意识,同时要继续加强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观念。还要加强各级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依法高效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引导群众理性合法的表达诉求,最根本的还是要减少和克服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韩德云说,要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去解决利益诉求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需要行政部门、法律工作者、包括人民群众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的系统工程。他建议国家应该拿出专项资金,推动和促进法律援助这种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完善法律援助的制度建设,真正打通百姓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公益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