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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首例“套取医保卡非法经营药品案”宣判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19 10:30  打印此页  关闭

兄弟二人套现医保卡日进万金

    医保卡是为保障市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通常情况下,其资金可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账。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参保市民的“救命钱”,鼓吹“闲钱不如活用”,通过诱导群众“医保卡套现”而牟取不法利益。

  陈飞、陈跃兄弟二人就以此大肆收取医保卡后套取药品贩卖,创造了日进万金、20天就非法牟利20余万元的“骄人业绩”。近日,经江苏省无锡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陈飞、陈跃二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及一年六个月。

  掌握操作流程套现医保卡

  陈飞兄弟是河南人,在无锡新区一处城中村开了家职业中介所。因该城中村聚集了近10万名外来人员,找工作的需求量大,陈飞兄弟的中介所也“客似云来”。2011年1月,陈飞听说中介同行中有人通过医保卡套现赚了大钱,就和弟弟合计,暗中做起了“副业”。

  他们先是摸清了利用医保卡套现的整套操作流程,找好了刷到药品后贩卖的下家(另案处理),之后就正式在中介所打起了“刷医保卡兑现”的小广告。每当持卡人有兑现意向,陈飞等就会用惯用手法,承诺刷到药品按照65%至70%的比例返现给持卡人,并当面打开免提电话查询医保卡余额,留下持卡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待刷到药品后凭借刷卡小票结算现金。

  被招来的持卡人绝非少数。居住在该城中村的小玉就曾把医保卡留在陈飞开设的中介所。“今年1月,快过年了手头有点紧,想着医保卡里的钱放着也是放着,不如套出现金。卡里余额是1300元,后来拿到现金780元”。

  城中村许多人员都持有医保卡,但往往法律意识、医疗保险意识都较为淡薄,陈飞等人便利用这一“优势”,顺利收取了大量医保卡。中介所一员工称,他曾在中介所工作了18天,就在陈飞的“教导”下收取了两三百张医保卡。

  收卡刷药贩药灰色产业链

  为贩卖药品非法牟利,收取医保卡之后,陈飞等人频繁出入药店,通过代刷医保卡大量套取药品。

  据陈飞等经常出入的一家药店营业员介绍:“按照规定,代刷医保卡配药需要携带刷卡人的身份证、卡主本人的身份证及医保卡,由营业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在发票上签好卡主的姓名、户籍地址,代刷卡人的身份证号码、地址、姓名。”

  在这样的流程下,陈飞等人依然有对策,干脆连持卡人的身份证一块收集起来,顺利套取到大量药品。药店工作人员称:“他们买的大多是常见药品,购买量也很大,一次一个品牌的药品要好多盒,有时候部分常见药品都被他们拿到断货了。”

  虽然依据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陈飞等人并不具备药品经营资质,但他们为了高额的利润回报,将套取的大量药品低于正常价格通过非正常渠道销售牟利。为了逃避侦查,他们将药品贩卖给下家的方式也很隐蔽,甚至采用通过物流公司邮寄的方式发货,并以文具用品的名义寄送。

  之后,陈飞等人就只等下家收到货确认付款,坐收渔利。据查实,仅2012年1月的20天内,陈飞等人就非法牟利20余万元,可谓日进万金。

  如此非法经营,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的安全,而且扰乱了正常的药品市场秩序,形成了“收卡———刷药———贩药”的灰色产业链,大量“回炉”药品重新流向市场,也给百姓用药带来了安全隐患。

  虽然通过医保卡套取出来的是合格药品,但并未通过严格的方式储存,甚至通过货运邮寄的方式随意转送,势必影响一些需特殊条件保存药物的药效。更为严重的是,一些药贩为了牟利,可能把过期药、假冒药掺杂进回收的药品中,重新包装后再流向药房、诊所等医疗机构或医药公司。

  今年1月18日,无锡公安机关会同药监、工商部门对从事医保卡套现的中介所进行查处,陈飞、陈跃二人被抓获。

  在仔细审核案件事实后,无锡开发区检察院发现无论嫌疑人如何隐蔽非法经营的手法,其利用他人医保卡套刷大量药品、通过邮寄方式将药品贩卖的过程中已留下了相应痕迹。

  办案人员向公安机关建议,以物流公司运输凭证、银行汇款单、转账记录结合嫌疑人供述的方法取证、固证,最终形成了完整充分、相互印证的证据锁链,确定了陈飞等人贩卖药品非法牟利的事实。

  2月27日,无锡开发区检察院对陈飞、陈跃批准逮捕;5月24日,对陈飞、陈跃以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意点击

  办案检察官表示,该案在无锡市尚属首例,但利用居民医保卡套取药品后非法销售牟利的情况,在该城中村一带具有一定普遍性。此案的办理对于打击这种严重扰乱社保基金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犯罪行为,保障群众生活、医疗和社会管理秩序,都具有积极意义。

  从长远角度而言,只有群众切实提高医疗保险意识,真正认识到医保卡的功能,才能不给“药贩子”可乘之机。此外,如何加强对医保卡使用、药品销售的监管力度,形成打击“非法回收药品”的合力,也是相关部门值得探索的课题。